美國五大監管機構10日相繼批準“沃爾克規則”最終版本,標志著美國政府對于金融市場的監管邁入了一個更為嚴厲而繁復的新時代。
作為2010年夏季出臺的《多德-弗蘭克華爾街改革和消費者保護法》的核心內容,“沃爾克規則”仿佛被《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1933年)附體,勾勒出一幅略帶復古色彩的華爾街藍圖,讓人脫口而出地便是“是時候和混業經營說再見了”。
“沃爾克規則”的初稿于2011年10月公布,隨即引發華爾街的強力反彈,在反復斟酌、多次修改以及各種討價還價后最終版本終于守得云開見月明。按照該規則“總設計師”、前美聯儲主席保羅·沃爾克的初衷,“沃爾克規則”將大力削弱銀行內部的投機性交易活動并從根本上抑制進行上述活動的商業欲望,以此減小可能引發金融危機的系統性風險。
從手段上看,“沃爾克規則”一方面對目前美國銀行機構從事自營交易和投資對沖基金、私募股權基金等進行嚴格限制,實際上是在鼓勵美國大型銀行回歸分業經營模式;另一方面基于實體規模的大小和交易數量的多少向銀行下達合規要求,銀行建立內部合規程序并根據監管指引上報交易數據,同時執行首席執行官背書制度,意味著將對從上到下每名員工的追溯問責制擺到了臺面之上,徹底斬斷華爾街冒險主義之根。按沃爾克的原話,這些辦法就是要讓銀行業變得沉悶無趣。
“沃爾克規則”能對華爾街產生多大效用?英國廣播電臺(BBC)援引根據國際信用評級機構標準普爾的評估數據,弱化的“沃爾克規則”可能導致美國最大的8家銀行每年稅前利潤減少20億到30億美元,而強化版將讓它們付出80億到100億美元。此外,高盛、摩根士丹利等紛紛退出自營交易業務,并將手中對沖基金和私募基金的投資規模按要求降到一級資本3%以下。不過,華爾街利益集團和部分共和黨議員的反抗一直就沒有停止。共和黨控制下的眾議院通過了多個有關放松衍生品監管的修正案,而眾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主席、共和黨議員亨薩林還曾呼吁廢除整個金融監管法案。
此外,“沃爾克規則”本身也有缺陷和漏洞,比如在如何界定“自營交易”和“做市交易”上就很難劃出一條明確的分界線。正是諸如此類的模糊細則,給了華爾街更多騰挪空間。還有一點不得不提,美國監管機構將全面實施“沃爾克規則”的日期推遲到2015年7月21日,誰能保證時間不能改變一切?當年克林頓聯手格林斯潘推動國會廢除了《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難保中期選舉后不會有人對“沃爾克規則”下手。
除了管住華爾街,美國還希望“沃爾克規則”放之四海而皆準,成為全球銀行業監管的標桿,這也是美國按照自己的步調治理國際金融秩序的題中之義。遠的暫且不表,單說前幾日美國財長雅各布·盧在皮尤慈善信托基金會上的表態,就能管窺美國的如意算盤。盧說,如果國際監管機構不能對全球銀行持同樣的高標準,美國旨在終結銀行“大到不能倒”的金融改革將會功虧一簣,他還表示“將敦促包括歐洲和亞洲在內的其他司法管轄區出臺與我們相稱的嚴格標準”。
“沃爾克規則”能否成為全球金融監管的標桿?由于各自情況不同,答案趨于否定,至少歐盟并不打算蕭規曹隨,金融業發達的英國也無心向美國看齊,央行行長卡尼明確表示沒有引入的必要。更重要的是,一視同仁才是其他經濟體廣泛接受基礎,但“沃爾克規則”就曾失信于人,初版中在禁止自營交易中單獨豁免了美國國債,在遭到日本等國抨擊后才在終版里面擴展到美國以外國家。對于任何國家來說,若想認可“沃爾克規則”,還是先仔細看看有沒有“陷阱”才是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