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來自金融領域的政協委員們日前紛紛建議,擴大銀行的投資自主權,推進金融機構混業經營模式的發展。 “應該盡快賦予商業銀行更大的投資自主權,推進商業銀行綜合化經營盡快取得實質性突破!比珖䥇f委員,建行信用卡中心總經理趙宇梓對記者說。 “隨著銀行業改革的推進,金融業混業經營是一個必然趨勢!比珖䥇f委員、中國銀監會上海監管局局長閻慶民說,發展金融業混業經營,尚需在金融機構內部控制機制、監管機制和相關法律法規等多方面加以完善,這需要一個過程。 金融混業經營模式是指一個金融集團在同一控制權下,完全或主要在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或至少兩個不同金融行業大規模地提供服務。我國的銀行業、證券業和保險業目前實行的是分業經營和分業管理模式。 “目前,金融監管機構制定的一些部門規章中已對分業經營問題有所突破。如允許保險機構投資商業銀行股權、信托公司投資金融類公司股權、商業銀行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和保險公司等。在實踐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之間的相互投資也已紛紛出現!比珖䥇f委員、人保集團總裁吳焰說,但這些突破仍停留在部門規章層面,甚至部門規章也未作規定而僅由監管機構特批。這導致具體操作中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已經妨礙了我國銀行、證券、保險和信托等金融行業的進一步發展、做大做強。 “目前,許多商業銀行正在積極備戰綜合化經營,也取得一定成果!比珖䥇f委員、招商銀行行長馬蔚華說,但是,由于歷史和體制等多方面的原因,國內一些商業銀行內部還存在著諸多不足。戰略管理能力不高,缺乏清晰的戰略發展規劃;資本實力及資本配置能力與綜合化經營要求不相匹配;風險管理體系和能力不能滿足跨市場、跨領域發展的要求等。同時,外部也面臨若干制度和政策等方面的約束。商業銀行發展戰略趨同;現行金融法律框架和監管體制,與銀行綜合化經營還有不相適應的地方等等,這需要國內商業銀行必須在客觀分析自身條件的基礎上,以積極的態度、冷靜的思維、審慎的策略,選擇適合自身的綜合化經營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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