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隨著國有企業改革的不斷深入,企業利潤分配格局逐步發生變化。國家財政沒有分享國有投資收益,而企業利潤留用水平并沒有因此提高,反而降低。”致公黨中央的一份提案建議,隨著財政預算管理體制改革的深入,以及國有企業改革和國有經濟結構調整戰略的實施,迫切需要加強國有資本收益的管理,特別是調整國有企業利潤分配體制,建立國有資本收益管理制度。 這份題為“關于改革國有企業利潤分配體制、建立國有資本收益管理制度”的提案表示,國有企業按照公司制改建,實行投資主體多元化以后,非國有股東依法分享紅利,成為企業留用利潤減少的一項重要因素。由于國家一直沒有收取企業稅后利潤,其不良后果已經逐步顯現出來。 致公黨中央的提案認為,國有企業不向國家上繳利潤的不良后果有三。一是,國有資本投資收益不能完全按照“同股同利”原則收繳入庫,被企業列作“國家獨享資本公積”或者長年掛在“應付股利”賬戶無償使用,導致國家喪失了國有資本收益的分配權,不符合“同股同權”原則。二是,石油、電力、通信等企業,既壟斷了國有資源,又享受稅收返還等財政支持政策,對處于競爭性領域的其他企業存在不公平傾向。三是,在國家尚未建立國有資本收益收繳制度的情況下,企業擁有國有資本收益自由支配權,效益好的企業職工收入不斷膨脹,而困難企業的職工卻收入下降,由此產生了企業內部分配秩序混亂的弊端,導致社會分配不公。 對此,致公黨中央在提案中建議,建立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管理制度。 其一,完善財政預算管理體制。 其二,擴大國家財政收入來源,增強財政調控手段。 其三,建立財政調節機制,促進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其四,提高國有資本經營效率,促進企業轉換經營機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