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曉靈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
第一是如何解決雙重征稅問題。在目前的政策條件下,無論是公司型產業投資基金,還是契約型產業投資基金,投資者可能都要面臨雙重征稅的問題。 第二,應研究解決產業投資基金的退出機制。對產業投資基金來說,如果不能實現及時退出,將影響繼續投資。 第三,應鼓勵私人產權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現在的產業投資基金募集對象主要是機構投資者,數額巨大的個人儲蓄投資渠道狹窄,也使銀行承擔了資金持有的風險。因此,在鼓勵、規范機構投資者的情況下,也應鼓勵建立私人產權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