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全社會研發總支出已達3000億元,但在不少地方存在科研經費被中介機構“剝皮”、課題經費去向不明等現象,企業研發投入數據也存在水分。
中介機構幫忙申報從中“提成”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是我國政府對科技企業重要的政策性資金支持方式之一。自1999年建立到2005年,全國創新基金支持額度已超過53億元。 記者采訪發現,由于申報創新基金專業性很強、程序比較煩瑣,中小企業申報時大多委托中介服務機構操作。在這個過程中,一些機構向企業收取巨額費用,有的甚至將收取費用與最后申請到的基金數額掛鉤,從國家的科技投入中撈得一杯羹。 某省一家專門從事科技經費申請的中介公司負責人向記者透露了他們的“內部行情”:材料編寫費通常是一萬元。一旦項目申請成功,中介公司要再從獲得的資助資金中提取5%至10%。有的中介機構還會把申請項目層層轉包,提成可能達到20%至30%甚至更高。 一些中介機構直接打出“交××萬元就可以申報成功”的旗號,創新基金有關負責人表示,這些行為屬于違法違規的“黑中介”行為,創新基金的申報不允許任何提留行為。
課題經費題外開支
西北某科研單位一位從事信息情報工作十余年的研究人員告訴記者,在該省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項目中,研究經費“節省有招、去向不明”的情況經常出現。 這位人士透露,“節省”的招數一般有這樣幾種:一是打設備的主意,把本來可以依托現有科研設備的費用再次申報,作為購買新設備的報銷經費;二是將項目“轉包”給其他科研人員或研究生,虛報人員開支費用;三是一些基礎實驗直接使用網上數據,“節省”了田間實驗的過程和費用!耙粋200萬元的項目,可能只有一半的經費真正用于搞研發。至于節省下的經費,則被用來發福利或留為自用!绷硗,課題結束時還需要支出一筆“公關費”和專家評審費,這已是業內皆知的“秘密”。 “編報虛假預算,課題完成后將大量結余資金用于課題外支出;將課題經費用于旅游、福利勞保、娛樂等與課題不相關的活動;為鼓勵科研人員爭取課題經費,從獲得的課題經費中提成用作科研人員獎勵支出……”在一次規范課題經費使用的會議上,科學界有關人士列舉了這些經費使用中的不合理現象,令人震驚。 一位研究人員指出,很長時間以來,雖然涉及到科研經費劃撥和管理的部門并不少,但管理方式卻亟待改進。多數劃撥經費的部門主要監管的是中期驗收和最后課題成果,至于經費如何使用則由課題組負責人說了算,缺乏監管。 但一位高校教師對這些“指責”卻表示無奈。他說,現行的課題預算制度中沒有體現科學創新過程中失敗和反復的成本,如果按照預算報表的規定上報,那么只能體現“科研成功”所需要的每一項費用,顯然,在實際操作中這是遠遠不夠的。另外,學校對科研的管理也需要成本,包括現有實驗室的運行、水電房租等等都要有著落。因此一般在上報預算經費時都要多報。有的高校申報來的課題經費,僅校一級財務部門就要截留30%。
企業“偷換”概念夸大自主研發經費投入
記者在采訪中還發現,一些企業上報的研發經費投入也存在水分。據統計,我國研發總支出中已有70%以上由企業投入。但記者在采訪中發現,企業的投入中到底有多少用于真正促進企業核心技術能力的提升,還是一個未知數。 寧夏一家生物技術有限公司去年上報的研發經費近600萬元,但記者采訪發現,其中有一部分并未用于企業的產品研發,而是用在購買新的生產設備上了。例如,前段時間該公司購買的一套價值近百萬元的高壓殺菌全自動生產流水線,就是直接用于醬油產品的輔助生產。 科技部負責科技統計的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我國對研發經費的統計采用了國際上通行的“R&D”概念。“R&D”指的是企業進行研究與試驗發展的開支,包括基礎研究、應用技術、試驗發展、開發全新產品等活動的過程中支付的勞務費、儀器設備和基礎設施建設,這是自主創新的重要標志。而企業進行技術改造、購買新生產線、或者直接購買成熟的新技術成果等費用,并不能算作是R&D。 但記者注意到,很多企業對這一概念模糊不清,對研發經費的表述常常用“科技活動費”、“技術創新活動”等等取代,把技術改造、購買新生產線、或者購買新技術成果的費用統統算入“研發經費”統計中。實際上,這幾個名詞所涵蓋的內容和范圍是完全不同的,技術創新活動和科技活動費的范圍,都遠大于研發經費。這樣一來,統計部門的R&D指標就上升得很快。 據記者了解,上報科技統計數據,在目前由于沒有更多的稅收等優惠政策,因此沒有實施監督核查,均由企業和地方自行上報。一位從事地方科技統計工作的人士表示,“有時候我們自己也懷疑R&D上報數據的真實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