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3日),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劉玉亭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表示,從今年10月1日起,將全面實行“一照一碼”登記模式,通過“一窗受理、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將由工商、質檢、稅務三個部門分別核發不同證照,改為由工商部門核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劉玉亭說,各地工商部門需統籌做好改革前后的過渡銜接工作,盡快完成現有登記制度向“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的過渡,有序做好已登記企業證照的換發工作。
據介紹,已登記企業在辦理變更登記時,已有組織機構代碼的,核發加載嵌入原9位組織機構代碼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收繳其原發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沒有組織機構代碼的,按照“一照一碼”登記模式核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收繳其原發相關證照。
在過渡期內,原發證照可繼續使用,過渡期結束后,一律使用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辦理相關業務,原發證照不再有效。
“實施‘三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有利于降低投資創業成本,維護交易安全,消除監管盲區。”劉玉亭說,改革打破了工商登記信息、組織機構代碼信息和稅務登記信息之間的“孤島”,建立起部門間互聯互通的橋梁,有利于完善稅收征管,健全社會信用體系。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副局長劉玉亭表示,按現在的規定,“三證合一”適用范圍,是各類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包括公司制和非公司制的企業法人、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還包括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暫時沒有考慮進去主要有兩個原因:一個是個體工商戶不需要申領組織機構代碼證,只申領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再一個,個體工商戶有的是以自己的姓名注冊的,有的還起了一個企業的名字,雖然有名稱,但實質上仍然是個體工商戶。由于這兩個原因,暫時沒有把個體工商戶作為“三證合一”的范圍。
據了解,“一照一碼(一照一號)”,就是通過“一口受理、并聯審批、信息共享、結果互認”,由三個部門(工商、質檢、稅務)分別核發不同證照,改為由一個部門核發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綜合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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