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將是國企改革全面落實的一年。記者從有關方面獲悉,廣州市國企改革的綱領性文件《中共廣州市委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深化國資國企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日前印發。
總體要求
《意見》提出了全面深化國資國企改革的總體要求,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兩個毫不動搖”,以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優化國有資本布局、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和國資監管體制為重點,凝聚共識、協同推進,全面深化國資國企改革,推進國資運作市場化、證券化、社會化、國際化,增強國有經濟活力、影響力、控制力和抗風險能力,促進國有經濟與其他所有制經濟共同繁榮,為廣州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關鍵詞:薪酬
與企業上繳財政的收益掛鉤
國企領導今后將能上能下。《意見》提出,將建立企業領導人退出機制,對連續兩個年度考評結果為不勝任的,或任期內未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且無重大客觀原因的,須對企業領導班子進行調整。屬經營失誤造成連續三年新增虧損的,對有關領導人員堅決予以免職、解聘。
《意見》指出,廣州將深化市屬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建立科學的績效評估機制。市屬企業負責人薪酬要與企業上繳財政的收益掛鉤。
“股權激勵”列入了《意見》中,提出將出資人、企業、經營層、職工的短期利益和長期發展動力結合,探索建立持股經營、技術入股、增量獎勵、期股期權等中長期激勵機制。
關鍵詞:重組
市屬企業2017年調整至30戶
重組未來或成為廣州市屬企業的關鍵詞。《意見》提出,到2017年,市屬企業調整至30戶左右。市屬經營性國有資產的80%集中在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基礎設施與民生保障等關鍵領域和優勢產業,集中到前20戶大企業集團。
《意見》強調加大整合重組力度,鼓勵企業通過證券市場、產權市場,開展跨地區、跨所有制的開放性聯合重組。加大力度對市屬企業實施動態整合重組,形成企業優勝劣汰制。
到2016年,市屬企業國資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提高到25%,2020年提高到30%,國有經濟發展成果更多地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