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為有序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項目實施,財政部印發《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財政承受能力論證指引》。根據《指引》,PPP項目全生命周期過程的財政支出責任,主要包括股權投資、運營補貼、風險承擔、配套投入等。
財政部近日印發《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財政承受能力論證指引》。開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簡稱PPP)項目財政承受能力論證,是政府履行合同義務的重要保障,有利于規范PPP項目財政支出管理,有序推進項目實施,有效防范和控制財政風險,實現PPP可持續發展。
根據《指引》,PPP項目全生命周期過程的財政支出責任,主要包括股權投資、運營補貼、風險承擔、配套投入等。
(1)、股權投資支出應當依據項目資本金要求以及項目公司股權結構合理確定。股權投資支出責任中的土地等實物投入或無形資產投入,應依法進行評估,合理確定價值。
(2)、運營補貼支出應當根據項目建設成本、運營成本及利潤水平合理確定,并按照不同付費模式分別測算。對政府付費模式的項目,在項目運營補貼期間,政府承擔全部直接付費責任。
(3)、對可行性缺口補助模式的項目,在項目運營補貼期間,政府承擔部分直接付費責任。政府每年直接付費數額包括:社會資本方承擔的年均建設成本(折算成各年度現值)、年度運營成本和合理利潤,再減去每年使用者付費的數額。
此外,年度折現率應考慮財政補貼支出發生年份,并參照同期地方政府債券收益率合理確定。合理利潤率應以商業銀行中長期貸款利率水平為基準,充分考慮可用性付費、使用量付費、績效付費的不同情景,結合風險等因素確定。
財政承受能力評估包括財政支出能力評估以及行業和領域平衡性評估。財政支出能力評估,是根據PPP項目預算支出責任,評估PPP項目實施對當前及今后年度財政支出的影響;行業和領域均衡性評估,是根據PPP模式適用的行業和領域范圍,以及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公眾對公共服務的需求,平衡不同行業和領域PPP項目,防止某一行業和領域PPP項目過于集中。
《指引》鼓勵列入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預警名單的高風險地區,采取PPP模式化解地方融資平臺公司存量債務。同時,審慎控制新建PPP項目規模,防止因項目實施加劇財政收支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