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測算,核電裝機容量要達到1.5億至2億千瓦,才能有效支撐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20%這一目標的實現。”賀禹委員就發起題為《推動核電新一輪規模發展,實現中長期國家能源結構調整戰略目標》這一提案接受采訪時說,在滿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能源剛性需求及節能減排的剛性要求硬約束條件下,核電替代效應最強,應該規模化發展。
賀禹委員在提案中建議:從國家戰略層面,進一步明確核電在我國能源電力供應中的支柱地位,實現規模化發展;按照“同一廠址,同一技術路線”的原則,以沿海擴建項目為重點,用具備三代技術主要特征的成熟堆型技術填平補齊,以推動核電產業整體上的健康、有序、不間斷發展;將內陸核電建設真正提上議事日程,爭取“十三五”初期首批內陸核電項目開工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