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此前震驚保險界的泛鑫美女高管陳怡攜款外逃案今日上午進入初審宣判開庭,陳怡以集資詐騙罪名被判死緩,緩刑2年執行,剝奪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月11日消息,此前震驚保險界的泛鑫美女高管陳怡攜款外逃案今日上午進入初審宣判開庭,陳怡以集資詐騙罪名被判死緩,緩刑2年執行,剝奪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原泛鑫保險高級顧問江杰被判無期,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今日庭審于上午10:30準時開庭,不到10分鐘即結束,陳怡作為泛鑫原實際控制人、總經理以集資詐騙罪站上被告席,與她一起被起訴的還有另一涉案人——原泛鑫保險高級顧問江杰。2012年3月,江杰經陳怡介紹進入泛鑫保險,在泛鑫案曝出之時,江杰以戀人身份陪同陳怡逃亡海外。
2013年7月28日,陳怡、江杰在將5000萬元港幣轉至香港后,攜帶83萬余歐元等巨額現金和首飾、奢侈品等潛逃境外,直到在斐濟被捉拿歸案。而泛鑫案已經被作為潛逃境外典型案例被記錄在冊。
案件回顧:虛構保單為理財套取手續費
而在7個月前的7月10日,泛鑫一案首次開庭,據檢方陳述,陳怡與另一高管譚睿(另案處理)將保險產品虛構成理財產品欺騙客戶購買,采用“長線短做”的經營模式營造了一場旁氏騙局,涉案總額高達13億元。
也就是,將保險公司的20年期壽險產品虛構成年收益10%左右的1年至3年短期保險理財產品,騙取投資人資金。他們謊稱這筆資金為正常保費,借此套取保險公司返還的手續費。
這一模式的實施還需要兩方:一是合作的保險公司,二是保險代理人。而這些與泛鑫簽訂“銷售保險產品代理協議”的保險公司分別有昆侖、幸福、陽光、光大永明、海康、泰康等6家,是陳怡、江杰先后以泛鑫保險、浙江永力和中海盛邦名義,在2010年2月至2013年7月期間簽署的。
同時他們還在各地招聘了400多名保險代理人,組成11個銷售團隊,通過銀行代售或代理人直銷,在江浙滬等地向4433人售賣上述虛假的保險理財產品,共計騙取人民幣(6.2422,
0.0017, 0.03%)13億余元,還向保險公司套取手續費10億余元,最終返還給客戶的不足4億。
不過,陳怡拒不承認這一罪名,認為自己只是職務侵占罪。她對控方指認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但對于“長線短做”的營銷模式,她認為并非蓄意詐騙,而是希望通過引進風投、上市等方式補上資金“漏洞”。她認為自己的行為只是侵占了公司財物,應構成職務侵占罪。
而陳怡在談起江杰時,多次為其辯白,稱盡管江杰有家庭,但兩人當時為戀人。按照陳怡說法,她并未把公司違規狀況告訴江杰,對方并不清楚公司財務和運營狀況。直到2013年5月-6月公司資金鏈出現重大問題,她才據實以告,其后兩人策劃潛逃境外,最后于2013年8月19日在斐濟被捕歸案。
泛鑫風波:保監系統紛紛排查風險
2013年8月,上海最大保險中介泛鑫保險的美女高管陳怡跑路一事引發了業界震動,而后2014年9月10日,被另案處理的原泛鑫保代運營總監譚睿,以及泛鑫保代創始成員之一的羅珺等人又被送上了法庭,罪名同樣是集資詐騙。泛鑫的余波未盡,保監會、多地保監局就紛紛開展對相關風險的排查。
美女高管跑路事件爆發后,保監會下發了《關于開展保險專業中介業務風險排查的通知》,要各家保險公司及專業中介機構進行業務風險自查。2013年11月份,保監會再度下發進一步“風險排查通知”,同時通報了部分險企在風險自查中存在的問題。
據媒體報道,2014年2月24日,北京保監局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北京保險專業中介業務風險排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保險機構和保險專業中介機構重點排查幾個方面的風險。
2014年4月底,保監會在全國范圍內啟動了保險中介市場清理整頓工作,在“全國保險中介監管暨中介市場清理整頓會議”上,保監會主席項俊波要求此次全面清理“不走過場,不留死角”,要求清理整頓全部工作任務2015年3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