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2014年10月1日起,將液化天然氣銷售定價調整為38.82元/GJ,將管道天然氣銷售定價調整為1.37元/立方米。
記者19日從財政部網站獲悉,根據2014年8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對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氣價格調整情況,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通知,自2014年10月1日起,將液化天然氣銷售定價調整為38.82元/GJ,將管道天然氣銷售定價調整為1.37元/立方米。2014年7-9月期間,液化天然氣銷售定價適用35.14元/GJ,管道天然氣銷售定價適用1.24元/立方米。
自2014年7月1日起,《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進口天然氣稅收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關稅[2013]74號)第一條停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