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福生科29日發布公告稱,該公司日前收到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書》,經長沙中院審理查明,萬福生科欺詐發行股票罪罪名成立。 根據判決書,萬福生科欺詐發行股票罪成立,被判處罰金850萬元;湖南里程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常德分所欺詐發行股票罪成立,被判處罰金66萬元。此外,原董事長龔永福犯欺詐發行股票罪,判有期徒刑三年;犯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判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10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覃學軍犯欺詐發行股票罪,判有期徒刑二年;犯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判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楊曉華犯欺詐發行股票罪,判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彭雪明犯欺詐發行股票罪,判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左光濤犯欺詐發行股票罪,判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追繳湖南里程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常德分所犯罪所得33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萬福生科表示,依據判決書內容,對公司的罰金850萬元將計入2014年財務報告,將影響公司2014年損益情況。同日萬福生科公告稱,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13.1.4條規定,若公司2014年度審計報告最終確定為虧損,深圳證券交易所將在公司年度報告披露后的15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暫停公司股票上市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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