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滬市主板上市公司航天通信公告稱,公司9月19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下發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要求公司就2013年業務交易虛假、2012年代理業務確認收入有誤等問題進行整改。 公告顯示,監管部門發現航天通信存在兩方面問題。第一是業務交易虛假,2013年12月,公司一家子公司通過偽造虛假采購合同、銷售合同、入庫單、出庫單、驗收單等單據,以及通過與其他五家公司的資金循環,虛構銷售交易,使公司2013年度虛增營業收入4555.7萬元,虛增營業成本3685.5萬元,虛增凈利潤440.8萬元等。 第二是代理業務確認收入有誤。2012年公司向北京大唐燃料有限公司銷售煤炭業務,該交易屬于代理業務,應按凈額確認收入。公司卻按總額法確認,導致2012年度多確認收入1.32億元,多確認成本1.32億元。因為同樣的問題,2013年公司對上海建順紡織有限公司、張家港保稅區禾碩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等客戶的銷售,亦多確認收入1.45億元,多確認成本1.45億元。 監管部門認為,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遂按規定責令公司對2012年和2013年年度報告進行更正并披露,并書面報告整改落實情況。 據了解,這并非航天通信第一次被監管部門點名。在2007年、2012年和2013年,航天通信就曾因虛增利潤、信披違規、業績預告等問題被監管部門警告或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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