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文打造“中國旅游升級版”
旅游業的改革進程又進一步。21日,為促進旅游業改革發展,國務院印發了《關于促進旅游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五個方面提出二十條意見,并首次詳細披露了下一階段各部門的工作進度安排,2015年底前要求出臺具體措施、取得階段性成果的工作項目多達18項。
根據《意見》,要求相關部門要抓緊研究新形勢下中央財政支持旅游業發展的相關政策,做好國家旅游宣傳推廣、規劃編制、人才培養和旅游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加快推進旅游領域政企分開、政事分開,切實發揮各類旅游行業協會作用,鼓勵中介組織發展。建立公開透明的市場準入標準和運行規則,打破行業、地區壁壘,推動旅游市場向社會資本全面開放。國家旅游局局長邵琪偉表示,此次意見的核心是旅游業要全面深化改革,依靠市場的決定性作用,打造“中國旅游升級版”。
“《意見》從帶薪休假制度、基礎設施建設、財政金融支持、土地利用政策、人才培養等五個方面提出了具體措施。”發改委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指出。
《意見》指出,到2020年,境內旅游總消費額達到5.5萬億元,城鄉居民年人均出游4.5次,旅游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超過5%。對此,業內人士指出,國際上一般認為,一個產業增加值占到一國GDP的5%以上,就是支柱產業,占到8%以上就是戰略性支柱產業。國務院再一次對發展旅游業做出部署,表明中國旅游業按中央要求的“戰略性、支柱產業”涵義更清晰,任務更明確。
中國社會科學院旅游研究中心副主任戴學鋒認為,《意見》最大亮點在于從政府管理和市場機制等各個方面給旅游業“松綁”。“合理利用海洋;促進廉價航空和免稅行業發展;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的扶持,扶貧旅游;寒暑假的靈活調整,帶薪休假的落實;推進國家公園建設等,這些都是新亮點。”一位旅游行業人士告訴記者。
市場化競爭已經較充分的旅游業在融資體制、土地利用等方面面臨嚴重外部約束。“支持符合條件的旅游企業上市,通過企業債、公司債、中小企業私募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等債務融資工具,加強債券市場對旅游企業的支持力度,發展旅游項目資產證券化產品。加大對小型微型旅游企業和鄉村旅游的信貸支持。”《意見》指出。《意見》同時提出,推動優勢旅游企業實施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兼并重組,打造跨界融合的產業集團和產業聯盟,支持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民族品牌的旅游企業做大做強。
在土地政策上,《意見》要求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以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形式與其他單位、個人共同開辦旅游企業,修建旅游設施涉及改變土地用途的,依法辦理用地審批手續。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中詳細公布了各部門下一階段的23項重點任務分工及進度安排表,并要求相關部門盡管出臺細化政策。記者統計發現,要求在2015年6月底前出臺具體措施的政策規劃就多達13項。而“研究完善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將實施范圍擴大至全國符合條件的地區”這一項工作就明確要求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商務部、旅游局等負責單位在今年12月底前出臺具體措施。
事實上,今年來旅游行業利好政策不斷,中國國務院2009年先后發布《關于加快發展旅游業的意見》、《關于推進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發展的若干意見》。此次《關于促進旅游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是第三次關于旅游業發展的國務院文件。此外,2013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布《國民旅游休閑綱要(2013-2020年)》,中國第一部《旅游法》也于去年正式頒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