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應用軟件“今日頭條”深陷版權漩渦。據媒體報道,標榜“不做新聞生產者,只做新聞搬運工”的移動客戶端“今日頭條”,因涉嫌擅自發布《廣州日報》的作品,被擁有《廣州日報》信息網絡傳播權的廣州市交互式信息網絡提起著作權之訴。近日北京海淀法院已公開審理此案。
不少網民認為,新聞版權保護已成“一筆爛賬”,原創者利益得不到保護,網絡新聞的繁盛恐難持續。有網民建議,細化相關法律細則和管理條例,明確新技術條件下著作權權益保護的“底線”,規范新媒體發展。
侵權之爭
“‘今日頭條’樹大招風,恐怕要被整成‘典型案例’了。”網民“無用伯爵”寫道。網民所說的“樹大招風”,意指“今日頭條”近日獲得1億美元融資,融資估值5億美元。另據媒體報道,“今日頭條”2012年和2013年曾獲得兩輪融資約2000萬美元。
然而,備受資本青睞的“今日頭條”卻屢遭侵權質疑。日前,《新京報》、《廣州日報》等多家媒體公開稱,“今日頭條”的行為侵犯了媒體的著作權。
侵權之說在網絡上不乏擁躉者。網民“張立方靜候一萬點”表示:“我不否認‘今日頭條’通過個性化推送和優化閱讀為讀者創造了價值,問題在于,別人的蘋果上有泥巴,但你不能不打招呼就拿過來洗干凈賣掉把錢裝進自己腰包,還聲稱不是蘋果而是洗滌在創造價值。”
但也有網民持不同觀點。網民“趙占領”認為,“今日頭條”使用的是鏈接技術,一種是普通鏈接,即點開后跳轉到被鏈接網頁,這種不構成版權侵權;另一種是深層鏈接,使用嵌入式加框技術,所瀏覽的網頁并不發生跳轉,司法實踐中多數認定構成版權侵權。
竭澤之憂
跳出上述個案,更多網民關切的是,新聞版權保護已成“一筆爛賬”,如果原創者利益得不到保護,網絡新聞的繁盛又能持續多久?
網民“劉洪的圍脖”指出,從門戶網站到“今日頭條”,中國網絡新聞的繁盛,很大程度上犧牲的是傳統媒體的版權。“當下由于侵犯著作權的成本低但維權成本高,導致很多著作權人怠于維權,結果讓整體生態越發混亂。”網民“趙俊杰”說。
一些網民認為,移動互聯網應用技術興起時代愈演愈烈的種種忽視版權的創新之舉,無異于竭澤而漁。
“傳統媒體跟新媒體的版權關系一直沒有真正理清,眼前的紛爭是好事情。版權清晰,才有合作空間。再不維權,就無權可維。”網民“評論員楊禹”說。
規范秩序
“技術發展一日千里,互聯網新的運營模式不斷出現,對版權保護也提出了更多挑戰。著作權法的立法宗旨是‘尊重智慧,鼓勵創作和傳播’,這在網絡時代也應該一以貫之。”網民“趙俊杰”說。
網民“朱曉劍”指出,在處理著作權侵權的案件中,僅僅罰款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因為侵權方會考慮侵權成本在收益中所占的比重。倘若成本小于收益,自然會照樣侵權下去。他建議,著作權的侵權處理方式應該更多元,通過更嚴格的法律加以管制,以喚起大眾對知識產權的尊重和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