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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正式發布實施《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做市商做市業務管理規定(試行)》(簡稱《規定》),新三板掛牌公司股票做市轉讓業務的基本制度框架形成。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同日啟動受理主辦券商做市業務備案申請工作,并將于近期啟動做市商專用技術系統測試工作,為今年8月份正式實施做市轉讓方式做好準備。
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自《規定》發布之日起受理證券公司在新三板從事做市業務備案申請,證券公司應提交做市業務備案申請文件,自獲得新三板做市業務備案函起3個月內,證券公司應當按要求完成做市技術系統測試并達到上線條件,完成開立做市專用證券賬戶、做市專用交易單元等后續工作,確保按期開展做市業務。
新三板的做市商業務,是指證券公司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發布買賣雙向報價,并在其報價數量范圍內按其報價履行與投資者成交義務。《規定》明確,證券公司在新三板開展做市業務前,應當向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申請備案。證券公司開展做市業務,除了必要的部門設置和人員配備之外,在技術系統上,要符合《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交易支持平臺數據接口規范》;具備開展做市業務所需的委托、報價、成交、行情揭示、數據匯總、統計和查詢等必要功能;系統操作全程留痕。
與此同時,做市商還應當建立健全做市業務內部管理制度,含做市股票報價管理制度,包括做市股票報價的決策與執行程序、報價調整和報價監控機制等;做市庫存股票管理制度,包括做市股票論證、獲取、處置的決策程序和庫存股票動態調節機制等。
業內普遍認為,做市商制度的正式實施,將有助于大大提高新三板市場的交易活躍程度。西部證券總裁助理兼場外市場部總經理程曉明博士認為,做市商制度是新三板市場的核心制度,是新三板市場存在的必要條件,不僅可以活躍市場交易,還可以代投資者估值。做市商制度推出之后,新三板交易活躍度大大提高,融資功能將會真正體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