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經濟參考報》以《國禎環保IPO再沖關:屢曝環保問題或涉國資流失》為題對安徽國禎環保節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禎環保”)子公司存環保問題卻未披露等情況進行了報道。當日,國禎環保首發申請通過了證監會創業板發審委的審核。《經濟參考報》記者進一步調查發現,國禎環保旗下多家控股、參股子公司和托管污水處理廠報告期內多次因超標排污被環保部門通報、處罰或掛牌督辦,而其招股書對此卻只字不提,涉嫌隱瞞超標排污信息從而蒙混過會。
報告期內多次因超標排污被通報
國禎環保是一家專業從事生活污水處理相關業務的企業,旗下擁有22家全資子公司、9家控股子公司和5家參股公司。國禎環保采取BOT、TOT以及托管運營等方式運營管理的污水處理廠分布在安徽、廣東、江蘇等7個省份,數量多達53家。
《經濟參考報》記者經過深入調查發現,報告期內(2011年-2013年),國禎環保旗下多家相關企業(包括托管運營的企業)多次被環保部以及安徽、江蘇、河南、湖南等地環保部門通報、處罰或掛牌督辦,不少企業是屢報屢犯、多次上榜。
2011年9月23日,環保部發布2011年第71號公告稱,2011年上半年,該部按季度對國家重點監控污水處理廠開展了兩次監督性監測,對兩次監測結果均超標的334家國家重點監控污水處理廠予以公告。公告的《2011年上半年國家重點監控污水處理廠監督性監測結果超標名單》顯示,和國禎環保有關聯的5家污水處理廠進入黑名單。其中,國禎環保全資子公司徐州國禎水務運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徐州國禎”)糞大腸菌群數超標1.4倍;托管運營的臨泉縣污水處理廠(以下簡稱“臨泉廠”)糞大腸菌群數超標高達23倍;托管運營的亳州市污水處理廠糞大腸菌群數超標8.2倍、總磷超標1.77倍;托管運營的霍山縣污水處理廠糞大腸菌群數超標15倍;托管運營的利辛縣污水處理廠糞大腸菌群數超標8.2倍。
國禎環保在安徽省的相關企業相對較多,因此安徽省環保廳通報其違法超標排污信息最多。2011年,安徽省環保廳發布的第一季度“污染物超標排放企業名單”顯示,國禎環保全資子公司合肥朱磚井污水處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朱磚井公司”)、托管運營的肥東縣污水處理廠(以下簡稱“肥東廠”)上榜。第二季度,朱磚井公司再度上榜。2012年2月21日,安徽省環保廳發布的《關于公布2012年安徽省清潔生產審核重點企業名單的通知》稱,因2011年超標排放,朱磚井公司和肥東廠均被列為重管企業。
2012年,安徽省環保廳發布的“國控重點源監督性監測結果及超標情況”顯示,國禎環保托管的蕪湖市朱家橋污水處理廠、繁昌縣城市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和全資子公司蕪湖國禎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糞大腸菌群數均連續兩個季度超標。值得注意的是,2012年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臨泉廠糞大腸菌群數、色度、懸浮物、總磷等四項指標均連續超標,當年第四季度臨泉廠糞大腸菌群數、總磷繼續超標。
除安徽外,江蘇的環保部門也多次通報國禎環保的違規行為。2012年5月1日,江蘇省生態環境監控中心發布的《2012年4月生態環境監控系統運行(國家重點監控企業)通報》顯示,2012年4月1日至4月30日超標嚴重的國家重點監控企業共11家,其中宿遷市宿城區洋河污水處理廠(以下簡稱“洋河廠”)超標天數為5天,最大超標倍數為7.08倍。2013年4月,江蘇省環保廳發布的《全省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運行異常情況明細表》顯示,洋河廠出水口出現了3次超標排放。同年4月16日,江蘇省環保廳發布的《江蘇省國控重點污染源監督性監測超標企業名單(2013年第一季度)》顯示,洋河廠總磷超標5.8倍。2014年3月26日,江蘇省環保廳公布的《2014年第一季度江蘇省污水處理廠監測結果表》顯示,洋河廠2014年2月13日PH值和總磷均超標排放,其中總磷超標4.5倍。2013年7月1日,江蘇省徐州市環保局發布的《徐州市2013年二季度國控重點污染源監督監測報告》顯示,徐州國禎糞大腸菌群數超標1.4倍。
《經濟參考報》記者還注意到,2012年6月1日,廣東省環保廳發布的《2011年廣東省重點污染源環境保護信用評價結果》顯示,國禎環保托管運營的鶴山市第二污水處理廠被評為環保嚴管企業(紅牌標識)。2013年7月15日,廣東省環保廳發布的《2012年廣東省重點污染源環境保護信用評級結果》顯示,深圳市國禎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布吉河水質凈化廠被評為黃牌企業。
此外,2012年5月18日,河南省環保廳發布的《關于對2012年第一季度國家重點監控污水處理廠監督性監測結果超標情況的通報》顯示,國禎環保全資子公司蘭考國禎水務運營有限公司存在超標排污問題,超標項目為生化需氧量,超標0.3倍。湖南省長沙市環保局發布的《長沙市2013年四季度國控重點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結果》顯示,國禎環保全資子公司湖南國禎環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運營的污水處理廠糞大腸菌群超標1.4倍。
值得重視的是,廣東省江門市環保局發布的《省(區、市)國家重點監控企業污染源自動監測數據有效性審核情況(2013年第四季度)》顯示,江門市新會區龍泉污水處理有限公司一期和二期污水處理廠標準排污口氨氮排放,經比對發現自動監測數據不合格。2014年1月9日,河北省唐山市環保局發布的《第四季度重點污染源監控數據》顯示,2013年第四季度遵化國禎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氨氮排放自動監測數據為0.6mg/L,而手動監測數據為0.751mg/L,偏差大于±15%,自動監測不合格。
環保部掛牌督辦、地方行政處罰均未披露
如果說上述違法排污信息尚不足以引起國禎環保招股書編制者、控股股東重視的話,那么環保部多次掛牌督辦以及地方環保部門多次行政處罰等重大環境信息應該會在招股書中占有一席之地,但令人遺憾的是,國禎環保招股書對此仍視而不見。
2013年5月,環保部通報稱,對污水處理設施未按要求建設運行的臨泉廠等16家企業進行掛牌督辦并責令限期整改。2013年7月,安徽省環保廳發布的《安徽省2013年二季度國控污染源監督性監測信息》顯示,多次上黑榜的臨泉廠總排口又被檢測出總磷0.975mg/L、超標1倍,色度50、超標0.7倍。臨泉廠等9家污水處理廠因此被安徽省環保廳掛牌督辦,并要求有關市環保局應依法對企業立案查處,責令企業限期改正,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10月底前完成掛牌督辦事項。2013年9月18日,阜陽市環保局發布的《排放廢水企業環境違法行為信息公開表》稱,因臨泉廠2013年4月排放水污染物總磷和色度超標,被阜陽市環保局責令于當年9月6日前改正超標排放行為并處罰款。
2013年9月23日,淮北市環保局發布的《排放廢水企業環境違法行為明細表》顯示,國禎環保全資子公司淮北中聯環水環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淮北中聯環”)存在環境違法行為,處理處罰情況為“限期整改”。
《經濟參考報》記者查閱國禎環保招股書發現,無論是環保部或安徽省環保廳的掛牌督辦,還是安徽省地方環保部門的行政處罰,均未在招股書中披露。國禎環保表示,公司生產經營活動過程嚴格遵守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報告期內無環境污染事故,并羅列了一些環保部門對其子公司的證明文件。但記者注意到,其委托經營的污水處理廠并沒有得到所在地環保部門的背書文件,如關于臨泉廠就沒有任何證明文件。
不過,招股書坦承淮北中聯環在成為發行人子公司之前曾于2012年1月被環保處罰過。但招股書披露稱,2013年3月6日,安徽省環境保護廳出具《證明》并認為:淮北中聯環自2012年9月股權轉讓給國禎環保以來,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遵守國家和安徽省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排放的主要污染物達到了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符合環保要求,未發生過環境污染事故、未受到過環保部門的處罰。國禎環保保薦機構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和發行人律師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一致認為:淮北中聯環自成為國禎環保子公司以來,未發生過環境污染事故,未受到過環保部門處罰,其所受的上述行政處罰對發行人本次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不構成重大法律障礙。
謹防污染型企業上市圈錢
針對國禎環保存在的問題,《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了北京德恒(南京)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朱德堂、北京中銀(南京)律師事務所律師喻勝云博士等業內人士,他們均認為,國禎環保保薦機構和發行人律師存在調查未能勤勉、盡職的嚴重問題,其信息披露存在重大瑕疵,或對上市構成實質性障礙。
律師認為,根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明確指出:“發行人不得有:最近36個月內違反工商、稅收、土地、環保、海關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受到行政處罰,且情節嚴重”。而國禎環保相關企業已經被環保部掛牌督辦、被地方環保部門行政處罰以及多次被通報違法超標排污,此等信息屬重大信息,理應予以披露,并應請有關部門詳細闡釋所有行政處罰、掛牌督辦案件等重大信息的性質、嚴重程度以及是否構成“情節嚴重”、是否影響上市等。
業內人士還指出,應謹防長期違法排污的污染型企業上市圈錢,允許這樣的企業上市只會既損害投資者和社會公眾的利益,又污染了證券市場。
針對國禎環保存在的行政處罰、部省督辦、超標排污通報等信息未有披露問題,《經濟參考報》記者試圖聯系國禎環保董秘李燕來采訪,但是每次撥打招股書中提供的辦公號碼,總是得到來自運營商的“對不起,您撥的號碼不存在,請查證再撥”的提示。針對國禎環保存在的問題,本報將持續予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