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維權長達半年、歷經省內外6次檢測后,河南省西平縣4名種糧大戶于近日終于拿到了13萬元的賠償,但對于期間漫長維權之路的苦不堪言和對農資造假的忌憚卻遠未打消。
近年來,猖獗的農資造假屢禁不止,且隨著規模種植的擴大,假農資產銷模式也不斷“創新”,給農業生產帶來的損失越來越大,而農資監管漏洞之大令人擔憂。
“先吃飯后旅游,誰會想到他們會賣假化肥”
2013年9月,為冬小麥備耕,包地近千畝的西平縣種糧大戶樊勤學、毛文中、李玉真、崔留臣以每噸2400元的價格,先后兩次從該縣農資經銷商溫忠獻處,購進湖南大化化肥科技有限公司“先化”牌和“旺三秋”牌復合肥共計47噸、11萬多元。
“11月初,小麥剛出苗,就發現不對,”樊勤學說,“隔著犁溝,一樣的小麥品種,人家的麥苗發青發黑,而我家的麥苗發黃發枯。”隨后,樊勤學找到毛文中、李玉真、崔留臣,發現其余3家的小麥都出現了類似的問題。
憑借多年經驗,4名種糧大戶判斷,自家苗情的長勢不好和化肥缺鉀有著很大的關系。為了確定苗情不佳的原因,2013年12月,4人商量到西平縣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檢測,而檢測結果讓其大吃一驚。化驗結果顯示,總養分含量45%、氮磷鉀含量應該分別為25%、14%、6%的兩種復合肥,實際的總養分卻分別只有37%和32%,其中鉀的含量更是只有不到2%。
遭遇假農資,令4名種糧大戶追悔莫及。毛文中說,購進化肥時,廠商和經銷人員在縣城組織了規模龐大的促銷活動,“將百十名大戶叫到一起,先吃飯后旅游,在縣城最大的飯店整了足足十幾桌,誰會想到他們會賣假化肥?”
為了維權,4名種糧大戶開始向廠商、西平縣農業局執法大隊和工商局反映假化肥問題。僅僅對于不合格化肥的認定就經歷了半年多,期間更是經歷了省內外6次檢驗:4名種糧大戶向記者提供的檢驗報告顯示,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期間,他們曾分別委托西平縣質檢所、駐馬店市質檢所、正陽縣質檢所進行了3次檢驗,西平縣工商局曾委托河南省質檢院進行了1次檢驗。此外,廠商和西平縣農業局也曾分別委托漯河市質檢所和山東省菏澤市質檢所各進行了一次檢驗。
令4名種糧大戶沒有想到的是,在其3次自檢和工商部門檢驗結果高度吻合(兩種含量45%的復合肥養實際含量只有37%和32%)的情況下,農業部門的檢驗結果卻顯示,兩種復合肥料的養分含量分別達到43%和42%,接近生產標準;而廠商檢驗的結果更是令人吃驚:兩種復合肥料的養分含量分別為43.2%和45.1%,甚至超過了生產標準。
“錢花了,路跑了,到頭來還是沒結果”
由于各部門檢驗結果大相徑庭,4名種糧大戶舉報假化肥近半年,卻遲遲拿不到賠償。“部門檢驗一次,我們只能復檢一次,”樊勤學說,“縣里檢驗費每次300元,市里每次600元,省里每次1000元,這還不算食宿和路費,錢花了,路跑了,到頭來還是沒結果。”
對于檢驗結果的異常,西平縣農業局無法給出合理的解釋,答應農戶“調查此事”的回應也遲遲沒有結果。2014年2月和3月,西平縣農業局執法大隊和工商局認定,樊勤學、毛文中等人購買的先化牌和旺三秋牌化肥系不合格產品,分別依法對西平縣經銷商溫忠獻做出了罰款54000元和10000元的處罰。而截至2014年5月,溫忠獻并未向農業執法部門繳納罰款,遠超15日的罰款繳納期限。
據記者采訪,事件中被檢驗為不合格的兩個化肥品牌盡管為湖南大化化肥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但從組織生產到包裝、銷售則全部由河南區的銷售代表張海清負責。張海清承認,2013年9月曾向經銷商溫忠獻賣出先化牌、旺三秋牌復合肥47噸,均為貼牌生產,其中4噸多從安徽購進,其余40余噸則是由位于漯河市臨潁縣的百年皇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安徽的貨放得時間稍長,質量可能會出一些問題。”
在此期間,涉嫌生產不合格化肥的企業和經銷商卻仍在經營。對此,西平縣農業局執法大隊和工商局認為,“生產不合格化肥的企業不在西平縣,超出了我們的執法范圍,也不歸我們管。”西平縣農業局執法大隊副隊長姚國強說,“按照規定,我們對查處的每種肥料只有最高不超過3萬元罰款和責令改正違法行為的處罰,沒有其他強制執行的辦法。”
由于部門協作不暢,截至記者采訪時,臨潁縣質檢部門尚不知道轄內企業涉嫌生產不合格產品。隨后,記者向河南省漯河市百年皇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求證產品質量問題,這家設計年產30萬噸復合肥的公司除擁有在河南省質監局備案的、與湖南大化化肥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生產申請書外,居然無法向質檢部門提供委托生產合同、生產記錄以及出廠自檢記錄等材料。
臨潁縣質監局稽查大隊隊長谷紅磊說,按照國家規定,質監部門對石化行業產品進行定期檢查和抽樣檢查,其中定檢由省級質監部門每半年進行一次,期間除省里下發文件進行抽檢外,市縣質監部門不得再次檢驗,“所以產品質量主要靠企業出廠自檢,質監部門并不掌握每個批次產品的質量。”
“打假維權的部門不少,而真正打掉的假卻十分有限”
2014年5月初,記者介入河南西平縣4名種糧大戶購進假化肥事件調查后,據農戶反饋,不到數天,多部門處理半年、懸而未決的農戶賠償問題居然迎刃而解,4名種糧大戶順利拿到了13萬元的賠償。
事實上,種糧大戶對于漫長的農資維權和農資造假的忌憚遠未打消。據樊勤學介紹,這已是兩年內4人碰到的第4次假農資事件。2012年春,樊勤學因為買到假農藥導致80畝花生近乎絕收,賠了十幾萬元;同年秋,因為買到假化肥,樊勤學“至少收入16萬元”的160畝小麥只收了7萬元,“一年兩季減產、絕收,最后靠銀行的15萬元貸款才抵住外債”;2012年秋,因為買到假除草劑,結果“草長得比莊稼還高”,毛文中說,“假藥的事兒還沒完,2013年又碰上了假化肥。”
對于假農資的忌憚,種糧大戶的心態也頗值得玩味。據了解,為了避免買到假農資造成損失,近年來,許多農區流行農資賒賬銷售,一旦發現假農資,農民可以不付款或者少付款。但據種糧大戶介紹,實際上,能在當地做農資生意的都是“面上的人”(當地有關系有勢力的人),“年輕人都出去打工了,村里辦個紅白大事兒,還得仰仗這些人,一般損失不大也就算了。”
“打假維權的部門不少,而真正打掉的假卻十分有限,”專業農資打假人士李鑫認為,假農資在農村盛行屢禁不止,和農資行業集中度不夠、發展不規范、行業普遍投機心理重有關,當務之急是通過行業整頓從源頭規范生產企業的行為,從長遠看,亟須引導行業整合,理順農資產學研體制,培育龍頭農資企業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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