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臺州商人張禹堂在多個P2P平臺都有投資,去年10月折戟“天力貸”,30萬元本金至今未收回分文。 “現在不知道哪個平臺是真的,哪個平臺是假的,都說自己是剛性兌付。出事了才發現一地雞毛,比如天力貸網站上發布的大多是幾十萬的小項目,哪知道他們搞資金池投到大項目中,還把錢卷到老板自己的企業填窟窿。”張禹堂說。 多個民間機構和業內人士估計,目前我國各種以P2P名義開展的業務總規模已經過千億元,機構遍布全國,數量超過2000家。 中國小額信貸聯盟秘書長白澄宇說:“由于P2P沒有監管機構,問題雖然已經產生,因不公開透明、信息不對稱,風險往往被高速增長的業務掩蓋起來。增長越快,風險越大;風險越大,就越需要更快的增長來掩蓋風險,整個行業的系統性風險正不斷累積! 《經濟參考報》記者發現,最早出現在英美的P2P網貸平臺一般只提供中介服務,不參與交易。然而在引進到中國后,P2P改頭換面更像從事微貸業務的小銀行,在監管真空中,呈現出低門檻、高風險、高傳染性的特點。尤其是吸收公眾資金、承諾剛性兌付本息的特點,使得其與“非法集資”紅線始終若即若離。 P2P平臺“一起好”CEO祁守艷說:“英美P2P更多的是給個人消費金融貸款,在完備的征信體系下,這種模式能夠生存發展,風險可控。到了我國,P2P貸款對象變成了生產性貸款,借款對象主要是小微企業,再加上征信體系又不完善,風險相對來說成倍增加,而防控風險的辦法完全靠企業自律、自己摸索! 專家認為,P2P平臺已經在按照類金融機構模式運營,而且能夠不受地域限制地無限量吸納公眾資金,應該盡早將其納入到金融監管視野,觸角前移,對其注冊資本、杠桿率、流動性、資金托管提出具體的要求。 盡管央行已經明確了P2P平臺本身不得提供擔保、不得歸集資金池等監管“紅線”,但幾乎沒有違規者受到實質懲戒。白澄宇說,去年以來監管層已經關注到互聯網金融風險,有表態卻遲遲沒有實質性動作。有關部門應盡早對P2P行業中存在的繞開國家監管法規開展的業務明確表態,對存在的風險公開提示,遏制高風險的違規業務發展。特別是對那些涉嫌非法集資和集資詐騙的業務要公開加以制止,哪怕會因此造成部分投資者的損失,也要將風險遏制在現有的范圍。 第三方機構網貸之家負責人徐紅偉說,應適度前置監管,設置具體的指標控制。這些指標包括注冊資本金、放貸杠桿、備用金比例、單筆借款限額等。監管部門對有牌照經營的銀行有嚴格的流動性要求,杠桿最大只能放到10倍左右,而當前的P2P一般注冊資本都不大,300萬元的注冊資金對應的貸款余額為數億元。同時對于單筆借款最高限額應有上限,不能超過注冊資本金的10%或者20%。 湖北省社會科學院經濟學所副所長葉學平說,P2P平臺有改變民間借貸混亂狀況的潛在能力,互聯網能夠為民間借貸的陽光化、規范化提供技術手段。應強化P2P平臺的中介角色,從支付清算角度嚴格控制P2P平臺動用客戶資金,通過第三方托管來做到清算和結算分離。 也有業內人士認為,當務之急需要監管部門對P2P平臺進行摸底,搞清底數。徐紅偉說,對新成立的P2P平臺,在做工商登記、工信部網站備案的基礎上,應該要求其在地方金融辦或相關監管做專門的備案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