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城投先行一步變江東控股
|
我國地方城市投融資平臺創新改制正式破題
|
|
2014-03-07 作者:記者 鐘源/北京報道 來源:經濟參考報
|
|
|
|
馬鞍山市城投集團(以下簡稱“馬鞍山城投”)相關負責人士2日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馬鞍山城投將先行一步,改制重組成江東控股,到時將正式變成一家普通的企業。至此,我國首家地方城市投融資平臺創新改制工作正式破題。 “我們的新名字江東控股已經獲得國家工商總局批準。等我們發完最近已批的兩個新產品后,公司名字將正式改過來。”3月2日,馬鞍山城投相關負責人士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 對此,某券商分析人士表示,伴隨著地方債務風險的不斷加大,以及2014年債務兌付期,尤其是3月份城投債集中“兌付高峰”的來臨,債務問題將成為今年全國兩會的焦點議題之一。馬鞍山城投進行的重組和改制,可以說是明智之舉。 去年12月份,國家審計署公布的《全國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顯示,截至2013年6月底,全國各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20.69萬億元。其中,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10.89萬億元,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2.66萬億元,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4.33萬億元。 其實,早在去年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的2014年六項任務中,“著力防控債務風險”就被列在第三位。會議提出,要把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作為經濟工作的重要任務,把短期應對措施和長期制度建設結合起來,做好化解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各項工作。 據此,上述分析人士坦言,其實,城投債融資平臺的事情根本沒有那么復雜。之所以監管層出了那么多文件,效果都不太好,是因為發文件要規范的對象的自身職能是混合的。目前,我國的城投公司不像一個完整的企業,很大一部分身兼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雙重職責,導致這類企業在政策的落實方面鉆了“空子”。 對此,銀行間交易商協會副秘書長楊農2月28日在廣東省會員專項服務活動現場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未來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改革可以有兩種模式,第一種是,往前走一步。即按照國企改革的要求,對這類企業實施規范化的改革和重組。通過改革和重組使其變成一個普通的企業。楊農認為,現在的城投類公司基本不是一個普通的企業。至少80%的城投類企業,適用這種往前走的辦法。 “這對于干了20多年國企改革的地方政府來說駕輕就熟,安徽馬鞍山城投就采用這種方式進行了改革,成為全國首家城投公司改革成普通國企的案例。”楊農表示。對此,當地政府也認為,改制后若有需要,政府可通過招標的方式購買服務。改革后的馬鞍山城投可以作為其中的一員參與競標。中標后簽署建設合同,讓其承擔市政項目。 第二種模式是往后退一步。即使其成為一個特殊目的實體。其目標就是專門做政府的公益項目,就是要和政府財政百分之百捆綁在一起,出了問題由政府兜底。針對政府公益項目建設任務的輕重程度,目前,全國大約10%至20%的城投公司可以采用此種模式。 “當然,未來《公司法》可以作出一些必要的適應性修訂,賦予此類公司一定的法律地位,以便于未來的政策更有針對性。”楊農表示。他透露,這些“退回去”的公司可能將是未來發市政債的重要載體。 光大銀行首席宏觀分析師盛宏清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我國地方債務風險整體是可控的,短期內不會發生系統性風險。包括未來發行的市政債,地方政府在處理地方債存量和增量的時候,必將考慮責權分明,項目和債、債和負責人都要一一對應。 對此,上述分析人士也認為,楊農副秘書長的“前后走”模式或將成為未來化解城投債風險的突破口。它徹底撇清了先前地方城投公司因雙重“身份”而導致的責權不分和腐敗。但是,好的政策出來以后,更為關鍵的是落實。如果執行不力,其效果必將大打折扣。目前很多地方控股公司充當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但是,在項目招標過程中是否做到所有競標者公開、公平、公正就難講了。
|
|
凡標注來源為“經濟參考報”或“經濟參考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稿件,及電子雜志等數字媒體產品,版權均屬經濟參考報社,未經經濟參考報社書面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載、播放。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