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景區、公園藏會所”的案例屢屢發生,文物保護單位變身豪華會所事件也并不鮮見。這些單位在引進經營項目時往往疏于監管,甚至默許縱容,“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有專家指出,由于財政資金“養景、養人”捉襟見肘,很多景區、公園和文保單位只能采取引進資本、合作經營的模式填補資金缺口,導致“公園古建變會所”之風興起。
“養景、養人”捉襟見肘
《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發現,由于創收壓力較大,部分公園、景區和文保單位在引進經營項目時往往疏于監管,甚至默許縱容高端會所開設其間。
在被曝光內藏名為“崇賢館”高檔會所的長沙烈士公園,記者見到了負責接待的公園管理處辦公室主任陳力爭。他解釋道,“崇賢館”是該園2011年引進的項目,按照協議,投資方主要做有機果蔬的栽培、推廣。但這一項目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竣工驗收,對方就已經提前將體驗館開放了,并且推出了餐飲和娛樂服務,導致整個項目“跑了題”、“變了味”。
陳力爭還談到了公園管理處的苦衷:“我們是差額撥款單位,市財政每年給我們撥2100萬,但我們每年至少要5100萬才能維持運轉,300多退休職工,400多在職職工,光發工資就要將近4000萬。上級部門要求我們每年創收1800萬,但即使全數返還,我們還是有很大的資金缺口,只能通過引進新項目、爭取上級專項資金來彌補資金缺口。”
“我們也在積極爭取進入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但是難度不小,長沙市園林局有9個公園,兩千多號人,財政一下子要承擔這么多人的全額撥款實在太難了。”陳力爭說。
同樣的問題也存在于文物保護單位。據了解,我國文物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體制,保護經費以政府投入為主。以山西為例,近千座國保和省保單位尚有60%以上亟待維修保護,119個縣(市、區)的9000多處市、縣級文保單位中,只有40多個縣將文物保護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
公共利益受損引發不滿
《經濟參考報》記者在長沙烈士公園采訪時,遇到一些聞訊趕來一探究竟的市民,他們紛紛表達了對“公園藏會所”的憤慨和不滿:“公園是大家的,憑什么搞只對少數人開放的會所?”“還應該查一查,看有沒有當官的來吃吃喝喝。”“這股歪風不能漲,不能讓少數人搞特權。”“中央規定很明確,居然還知法犯法,頂風作案,這里面到底有沒有什么貓膩,最好查個明白。”
長沙市園林局副局長李偉表示,接到群眾舉報后,該局立即組織工作人員前往烈士公園開展調查,隨后勒令“崇賢館”停業整頓,待完全竣工驗收后再對公眾開放。“公園、景區是廣大市民的,任何人、任何單位都沒有權力擠占這些公共資源。”李偉表示,藏身于烈士公園內的“崇賢館”只對少數人開放,這背離了公園的公益性、開放性等本質屬性,理應堅決取締、整改。
對于烈士公園管理處的上述解釋,當地百姓仍存質疑。有人提出,“崇賢館”就位于烈士公園管理處附近,花卉班內每天都有人進進出出,投資方的違規操作行為不可能“神不知鬼不覺”,但是卻沒有被及時制止。到底是疏于監管,還是默許縱容,或者存在錢權交易?還欠百姓一個明白交代。對此,長沙市園林局和烈士公園管理處相關負責人都沒有給予明確解釋。
堵疏結合遏制“會所風”
對于近年來公園古建內愈刮愈烈的“會所風”,一些專家建議,應從資金投入、項目監管和風紀整飭三個方面予以規范。
首先,對景區、公園、博物館應增加財政資金投入。景區、公園屬于惠及大眾的公共資源,具有稀缺性、公益性和不可替代性,應盡量安排足夠財政預算,保障“養景、養人”的基本支出需要,減少以盈利為目的的服務項目。對部分符合條件的,可以考慮將其納入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實行財政全額撥款。
山西省文物局行政法規處處長許高哲說,作為文物大省,山西各級政府需依法將文物保護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并隨財政收入增長而增加,增加幅度不應低于同級財政增長速度。他建議,省級財政預算每年不低于1億元,市級不低于1000萬元,縣級不低于30萬元,而文物大縣應不低于100萬元。
其次,應加強對景區、公園經營項目的審核監管。從目前現狀來看,景區、公園還做不到完全不引進經營項目,但相關部門可以提高準入門檻,強化事前審核和事中監管,避免部分引進項目“掛羊頭賣狗肉”,以“服務游客”之名行“圈地圈景”之實,甚至淪為少數人搞奢侈享樂的場所。對一些景區內的存量會所,應勒令整改,對公眾開放,甚至可以要求其限期搬離退出。
再次,嚴肅風紀,嚴查領導干部出入私人會所的歪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干部告訴記者,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后,部分黨政干部公款消費轉入地下,越來越隱蔽,紀檢監察部門可以組織人員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明察暗訪,對頂風作案、無視黨紀國法的行為,要堅決予以嚴肅查處,絕不能姑息縱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