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新股發行暫停一年半之后上市的首只股票,紐威股份昨日在上交所上市交易。該股上市受到市場高度關注和追捧,開盤瞬間就觸及上交所關于新股上市首日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的上限,被上交所認定為異常波動而實施盤中臨時停牌。停牌時該股報收23.31元,較每股17.66元的發行價上漲31.99%。
上交所隨即發布了《關于N紐威(603699)盤中臨時停牌的公告》,公告稱:“N紐威(603699)今日上午交易出現異常波動。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和《關于進一步加強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監管的通知》的有關規定,本所決定,自2014年01月17日09時30分開始暫停N紐威(603699)交易,自2014年01月17日10時00分起恢復交易。本所提醒投資者注意交易風險,理性投資。恢復交易后,如該證券交易再次出現異常波動,本所可實施第二次盤中臨時停牌,停牌時間持續至今日14時55分。”
上交所對紐威股份實施盤中臨時停牌的依據以及上述公告中涉及的“第二次盤中臨時停牌”的內容,主要基于該所2013年12月13日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監管的通知》。該《通知》建立了以新股發行價為比較基準的上市首日停牌機制,規定新股上市首日,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于發行價格的120%且不得低于發行價格的80%;連續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于發行價格的144%且不得低于發行價格的64%。其中,14:55至15:00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于當日開盤價的120%且不得低于當日開盤價的80%。超過有效申報價格范圍的申報為無效申報。集合競價階段未產生開盤價的,以當日第一筆成交價格作為開盤價。此外,新股上市首日連續競價階段,出現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10%以上(含),或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上漲或下跌20%以上(含),屬于異常波動,交易所可以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因前一情形停牌的,當日僅停牌一次,停牌持續時間為30分鐘,停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5的,當日14:55復牌;因后一情形停牌的,停牌時間持續至當日14:55。
紐威股份昨日開盤即達到23.31元,這個價格已是發行價的131.99%,因此上交所有充分的理由對其實施臨時停牌。如果該股在當日復牌后的交易中再度觸及上述規定中有關有效申報價格的上下限,則可能被實施第二次盤中臨時停牌。紐威股份昨日復牌后走勢較平穩,下午兩點以后再度攀升,最高曾觸及25.42元,是發行價的143.94%,距144%的上限僅差1分錢。
除了對新股上市首日的價格波動范圍做了限制之外,該《通知》還明確了新股上市初期重點監管的“異常交易行為”。這些行為包括:(一)同一證券賬戶或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多個證券賬戶,單日以競價方式累計買入數量超過新股實際上市流通量1%。的;(二)同一證券賬戶或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多個證券賬戶進行日內反向交易或頻繁隔日反向交易,且數量較大的;(三)在集合競價階段或收盤前15分鐘,通過高價申報、大額申報、連續申報、頻繁申報撤單等方式,嚴重影響新股開盤價或者收盤價的;(四)在連續競價階段,當最新成交價接近日內最高成交價時,以不低于行情即時揭示的最低買入價格累計申報買入數量超過新股實際上市流通量0.2%。的;(五)申報買入價格高于申報時點之前的行情揭示最新成交價的2%,且數量較大的;(六)利用市價委托進行大額申報,嚴重影響新股交易價格的。
上交所有關負責人此前表示,上交所將對新股上市初期交易進行盤前、盤中、盤后全過程的監管。上交所并且根據前幾年市場的新股交易情況,梳理出了200多個炒新重點賬戶,發送給相關證券公司,要求證券公司對這些賬戶的新股交易情況予以重點關注。對于出現《通知》中規定的新股異常交易行為的賬戶,上交所將采取盤中暫停賬戶當日交易的監管措施。對于多次被盤中暫停交易的賬戶,上交所將采取限制其多個交易日所有滬市掛牌A股買入交易的紀律處分措施。對于被限制交易兩次以上的賬戶,上交所將視市場情況,將賬戶所有人認定為不合格投資者,限制其一定期限內參與新股上市初期的交易。對于炒新行為惡劣的賬戶,上交所將進一步加強分析,并將涉嫌違法違規的上報證監會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