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發展戰略和區域經濟研究部第一研究室主任劉勇認為,未來中國的高度城市化,首先需要頂層設計,建立完善的城鎮體系,明確城市化和城鎮建設的總體方向和目標。未來我國高度城市化水平條件下完善的城鎮體系將呈現如下總體格局:2030年城鎮化水平將達70%以上,形成“2000座城市+20000個建制鎮+40萬個建制村”的居民點體系,其中,城鎮體系層次結構如下:第一層次:設立8-10個直轄市,作為國家級城市。將這些城市建設成中心城區1000萬人左右的特大城市,可容納人口0.8億-1億;第二層次:以未來50一60多座省會城市和300多座地級市為基礎,將這些城市建設成中心城區100萬人左右的城市,可容納人口3億-3.5億;第三層次:以未來2000多個縣級市和縣城為基礎,將這些城市建成中心城區20萬人左右的城市, 可容納4億人口;第四層次:剩下的建制鎮鎮區人口要達到1萬左右,可以容納人口l.8億一2億左右。 在空間布局上應當遵循“大分散、小集中”的原則。首先,人口形成“三集中”:一是向“四沿”集中,形成“三縱二橫”的格局;二是向大城市圈和城鎮群集中,三是向中小城市和小城鎮集中。建議縣域人口布局模式為縣城人口50%,建制鎮人口30%,鄉村人口20%。其次,城鄉建設做到“三化”:大城市郊區化,疏散中心城區人口,強化都市圈建設,中小城市和小城鎮規模化,形成人口和產業集中區,鄉村集約化,村落合并,形成農業后勤和農副產品初加工基地。在戰略思路上,“十二五”時期,我國城鎮化戰略將可能描述為:堅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將城市群作為推進城鎮化的主要手段和形式,以新的100萬一200萬人口城市建設為重點,進一步加速中國特色城鎮化步伐,為我國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提供強大的推動力。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城鎮體系的一個突出問題是位于中間層次的城市數目和人口都比較少,中間層次的城市功能不足,嚴重影響了整個城鎮體系正常功能的發揮。未來的重點之一就是要大力發展這類城市,同時也可以為走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找到一個具體的抓手和突破口。(摘自《中經要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