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轉型發展專家談
收入分配改革牽涉到每個人的切身利益,無疑是三中全會中最受人關注的改革。北京師范大學中國收入分配研究院院長李實在接受《經濟參考報》采訪時表示,當前我國的基尼系數不斷走高,必須盡快尋找到改革的突破口,改變當前我國收入差距居高不下的局面,扭轉各種收入分配不公現象不斷蔓延的勢頭。
《經濟參考報》:過去十多年是我國經濟、社會大變化的時期,也是收入分配格局產生重大變化的十年,中國的基尼系數不斷走高,社會公眾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關注和期待也達到了空前的程度。您如何評估我國的收入分配格局?
李實:過去十年,我國收入分配格局發生了一定的變化,收入差距達到了建國以來的最高水平,收入分配不公呈現出不斷嚴重的趨勢。從收入差距上看,農村內部居民收入差距的擴大趨勢有所放緩,而且近兩年甚至出現了收入差距縮小的情況。同時,城鎮內部的實際收入差距加速擴大。全國收入差距擴大達到了半個世紀以來的最高水平。
按照國家統計局的估計,從2000年至2008年,全國收入差距一直處于擴大趨勢,基尼系數從0.44上升到0.49以上。近幾年收入差距出現了緩慢下降的勢頭,例如全國的基尼系數從2008年的0.491下降到2012年的0.474。由于全國基尼系數下降的幅度很小,這樣一種下降的勢頭是否會演變成一種長期下降的趨勢仍有待于進一步觀察。
《經濟參考報》:為什么說收入差距有所下降,但是否能成為長期趨勢還不能確定呢?
李實:因為從收入分配不公方面來看,我國長期存在的幾種突出的收入分配不公現象并沒有得到解決和緩解。
首先,城鄉之間收入差距處在高位徘徊水平。根據國家統計局的調查數據,城鄉之間收入差距在2000年至2009年期間出現了明顯擴大,城鄉居民收入比率從2.78倍上升到3.33倍,2009年為歷史上的最高水平。3倍以上的城鄉收入差距在一定程度反映了我國的基本現實。
其次,壟斷行業收入過高的問題沒有得到有效解決。從本世紀開始,一些壟斷行業的工資水平出現了快速增長,現在他們的平均工資水平大大高出了全社會平均工資。比如,2011年金融業平均工資收入比城鎮就業人員平均工資高出94%;而在北京金融業平均工資收入是城鎮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2.3倍,是制造業平均工資的3倍以上。
再次,社會保障制度的分割造成不同人群之間收入差距的擴大。這方面一個最明顯的例子就是不同的退休金制度帶來了老年人退休收入的巨大差異。公務員退休保障制度是最好的一種,其次是事業單位人員的退休保障,還有是企業單位退休制度,最差的是無就業人員的養老保障制度。
最后,腐敗及腐敗帶來的分配不公問題仍是社會的一個通病。雖然從數量上難以估計腐敗收入,但是過去幾年中對貪腐官員的“捕獲量”有增無減,在一定程度上意味著腐敗的范圍在擴大;被“捕獲”貪官的人均腐敗收入額也在直線上升,在一定程度上意味著腐敗的力度在增加。
《經濟參考報》:針對收入差距過大和收入分配不公問題,政府部門也出臺了一些政策措施,包括今年2月5日國務院也出臺了《關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但是好像還沒有見到具體的配套政策,這是為什么?有什么困難?
李實:在縮小收入差距方面,業已形成的共識是“提低,擴中,限高”,但是在設計相配套的政策時會遇到幾個難點。
第一,提高低工資人群工資難以與提高勞動生產率同步。在過去十年中,政府出臺了許多“提低”的政策,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農村五保戶的保障標準等等,然而,這些政策對于縮小整個社會的收入差距起到多大的作用值得研究。比如,期望通過提高最低工資標準來縮小工資差距是不現實的。因為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必須與低工資人群的勞動生產率保持同步,不然就會帶來失業問題。
第二,“擴中”是長期發展過程,政策操作空間有限。中等收入階層人口比重擴大主要取決于兩個因素,一是經濟結構不斷升級,二是高等教育的普及化。而實現這兩個方面重大轉變卻是一個長期過程,需要改變發展方式,需要對教育制度進行改革。這些都不是短期內可以實現的。
第三,缺少有效的稅收手段調節高收入。我們知道,國外通常采取稅收手段調節高收入,而我國的稅收手段仍需進一步完善。個人所得稅沒有有效地調節城鎮內部的收入差距。雖然高收入人群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要高于低收入人群,但是個人所得稅占其收入的比例并不是很高。
從解決收入分配不公的角度來看,我們也面臨著幾個難點問題。
首先,壟斷勢力強大。由于中國的生產要素市場存在過度的政府干預,缺乏充分的競爭,受到信息不充分、法規不完善、市場壟斷和分割、要素價格扭曲等問題的困擾,國民收入的初次分配過程既未體現效率,也有失公平。在各個領域中打破壟斷、引入競爭一直是市場化改革的一個主要目標。
其次,既得利益人群和部門的強力阻撓。隨著收入差距不斷擴大,收入分配改革的難度會不斷增加,因為在過大的收入分配不平等的社會中,既得利益集團反對改變分配格局的力量會更加強大。一些部門不愿意放棄自身的壟斷利益,利用部門的影響力來延遲市場化改革的進程,或者只是選擇更加有利于部門利益的“改革方式”,極力抵制不利于部門利益的改革方式。除了利益部門外,還有既得利益人群也在充當著阻礙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角色。
《經濟參考報》: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的難度的確很大,但是,如果任由這種不合理分配制度繼續發展下去,對于經濟長期發展和社會穩定都將帶來巨大挑戰。
李實:是的。過大的收入差距和收入分配不公于國于民都是不利的因素。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上要將消除收入分配不公作為中心內容。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與生產要素市場化改革緊密結合起來。由于中國的生產要素市場存在過度的政府干預,缺乏充分的競爭,受到信息不充分、法規不完善、市場壟斷和分割、要素價格扭曲等問題的困擾,國民收入的初次分配過程既未體現效率,也有失公平。在各個領域中打破壟斷、引入競爭一直是市場化改革的一個主要目標。應充分意識到完善的生產要素市場是解決收入分配問題的最有效的制度因素,要在完善土地市場、資本市場、勞動力市場方面下更大的力氣。
經驗告訴我們,解決收入分配不公問題,不僅是一個收入再分配問題,而且涉及到經濟、社會和政治的各個層面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