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定性自相矛盾、沒有接入征信系統的資格、在全國層面沒有統一的發展規劃——試點8年來,小款公司在發展上,仍面臨著諸多政策瓶頸,經營受到很大制約,發展處于不利地位。
政策定性自相矛盾
呼和浩特市金融辦副主任王宣等人說,現行政策對小貸公司的定性是在工商部門注冊的一般工商企業,而非銀行業金融機構。但是按照法律,一般工商企業不能經營貸款業務。因此,當前對小貸公司的政策定性本身存在矛盾。
這種自相矛盾的定性,使小貸公司在經營、發展上處于不利地位。以稅收為例,小貸公司要按工商企業的稅率納稅,其中營業稅、教育附加等稅費率為5.65%,所得稅率為25%。內蒙古金融辦主任李雅說,為了支持小貸公司發展,內蒙古規定小貸公司開業的前五年,享受10%的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先征后返政策,期滿后仍須全額繳納所得稅。
二是小貸公司的風險撥備金得不到承認,不能像銀行業金融機構一樣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為了防范風險,部分省份規定小貸公司必須計提風險撥備金。其中內蒙古規定小貸公司要比照銀行的做法,按照貸款本金或利息的逾期天數,把貸款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五級,并分別按2%、15%、50%、75%、100%計提風險撥備金,以做到貸款風險全覆蓋。
銀行業金融機構享受先扣除風險撥備金再繳納所得稅的政策。由于小貸公司是工商企業,所以計提的風險撥備金得不到稅務部門承認,仍須繳納所得稅。西蒙小額貸款公司副總經理王強說,以該公司4.7億元的貸款余額計算,即便全部按2%計提風險撥備金,產生的所得稅額仍有近100萬元。
東信公司執行總經理孫德林說,核算下來,東信公司成立以來已經累計納稅4000多萬元,約占總收入的18%。由于東信公司明年就不再享受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先征后返的政策,該公司的稅負率還將上升。
多位小貸公司的負責人分析說,小貸公司主要依靠股東的自有資金經營,貸款行業的風險又高,如此高的稅負將影響行業的健康發展。另外,由于小貸公司的性質是工商企業,在處置債權時,小貸公司不能與銀行業金融機構一樣享受處置債權的相關政策。
征信系統接入難
小貸公司經營貸款業務,需要了解客戶的貸款、還款、擔保等信用信息。目前,中國人民銀行的征信系統只允許銀行、信用社等金融機構接入,由于小貸公司目前的定性不是金融機構,因此沒有接入征信系統的資格。
比如,內蒙古西蒙小額貸款公司副總經理王強說,公司成立近6年來,已經累計服務了7000多個客戶。為了防控風險,公司在接到貸款申請后,必須派人到中國人民銀行在呼和浩特市等地的分支機構查詢征信信息。由于客戶太多,查詢頻繁,花費時間長,影響了業務辦理效率。
其他一些小貸公司的負責人也認為,目前內蒙古有500多家小貸公司,各家每天都在辦理業務,每家又有數百個乃至數千個客戶。現在各家都得派人去人民銀行查詢信用信息,你來我往,效率太低,未來業務規模還將繼續擴大,這種對業務拓展的制約太大。
鄂爾多斯民間資本投資服務中心董事長田永平說:“為何民間借貸風險高?管理難?目前征信系統主要在銀行業內部運轉,與新型金融組織,以及公安、法院、檢察院、工商、商會、企業和個人未建立起有效的信息溝通、共享機制,畫地為牢,與社會服務脫節。
缺乏統一發展規劃
目前小額貸款公司審批和管理,由各省級金融辦負責,處于各自為政、各自發展的狀態,在國家層面缺乏統一的發展規劃,相關發展政策和法規體系也不完善。
比如,目前小額貸款公司的管理權在各地省級金融辦,從小貸公司審批,到發展、監管政策制定,地方可以自主決定,一方面增加了管理的靈活性,另一方面,在小貸公司在全國層面缺乏統一規劃,行業布局不夠合理,發展、監管政策也缺乏一致性,不利于行業的長遠健康發展。
以機構布局為例,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數據,截止到今年6月底,江蘇、內蒙古、遼寧、安徽四個省的小貸公司數量,都在400家以上,而其他許多省份的小貸公司的數量卻很少,其中西藏只有4家,青海有35家,海南有24家,北京、天津、上海三個經濟發達地區的小貸公司數量也分別只有57家、83家、94家,這說明小貸公司數量的多少,不僅僅是地方經濟發展程度的原因,跟各地之間的發展力度、審批門檻、政策寬松程度等有直接關系。
此外,各地在制訂小貸公司發展規劃、監管政策上各自為政的問題突出,給有效管理小貸公司發展帶來困難。比如,出于監管等形勢考慮,內蒙古從2011年下半年以來已經暫停審批小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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