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交通運輸部新聞發言人梁曉安29日在北京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披露,為規范水上涉企收費,交通運輸部將取消、免征7類行政事業性收費中的10個具體收費項目,取消或暫停收取4項監管服務性收費。 梁曉安表示,針對當前航運市場供求嚴重失衡、持續低迷的嚴峻形勢,交通運輸部已經研究制定了一系列促進航運業轉型升級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清理規范涉企收費是其中的一項重要內容。 據介紹,此次專項清理規范工作涉及的收費項目主要有三大類。一是行政事業性收費。由航運、港口、航道行政管理部門和海事部門征收。在此次清理規范工作中,共取消和免征了7類行政事業性收費中的10個具體項目。即船舶證明簽證費、油污水化驗費、海事調解費、浮油回收費等。 二是監管服務性收費。指航運企業、營運船舶為了滿足水上安全監管和防污染國際公約、法律法規要求,向非政府第三方購買服務而支付的費用。此次專項清理規范工作中共取消或暫停收取了4項監管服務性收費。 三是經營服務性收費。指港口企業根據《中國港口收費規則》向航運企業、營運船舶及貨物收取的費用。在此次專項清理規范中,交通運輸部出臺了《推進陽光引航提升服務水平工作方案》,規范引航收費,提高港口引航服務水平;規范船舶交易服務機構收費,將船舶交易服務費與船舶交易價格脫鉤,改為按次定額收費。 同時,對航運企業所屬全資或控股子公司之間因船舶資產劃撥涉及所有權變更的船舶,以及對企業兼并重組涉及所有權變更的船舶,免于進場交易;加強船舶代理市場監管,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杜絕內貿船舶強制代理問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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