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批復,同意建立由人民銀行牽頭的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人民銀行,承擔金融監管協調日常工作。在中國金融業悄然向混業轉變、交叉性金融產品大爆炸的情況下,這一聯席會議制度的確立,顯得十分及時。
聯席會議由人民銀行牽頭,成員單位包括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必要時可邀請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有關部門參加。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擔任聯席會議召集人。
聯席會議具有五大職能: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政策之間的協調;金融監管政策、法律法規之間的協調;維護金融穩定和防范化解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協調;交叉性金融產品、跨市場金融創新的協調;金融信息共享和金融業綜合統計體系的協調。根據《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重點圍繞金融監管開展工作,不改變現行金融監管體制,不替代、不削弱有關部門現行職責分工,不替代國務院決策,重大事項按程序報國務院。
現行監管體制不變
事實上,早在10年之前,銀行、證券、保險的三家監管機構之間,也存在一個溝通協調的機制。2003年6月,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曾簽署《在金融監管方面分工合作的備忘錄》規定,“會議成員由三方機構的主席組成,由主席或其授權的副主席參加”。
但對2003年的這一聯席會議的結構,當時就存在質疑。有人認為,監管聯席會議應為五部委的聯席會議,參加者還應包括財政部和央行。而從實際情況看,這一備忘錄框架下,“三會”當家人在召開幾次會議之后,并沒有堅持下來。
從職能上來看,“三會”主要負責銀行、證券、保險行業的監管,而承擔最后貸款人職能的央行除了制定執行貨幣政策之外,另一個重要的職能就是維護金融穩定,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顯然,從大金融的角度來講,央行是金融體系的核心,缺乏央行的監管,聯席會議難言完整。
金融危機之后,全球金融混業的趨勢并未停滯,在中國,混業趨勢甚至越來越明顯。一方面,金融混業悄然推進;另一方面,金融分業監管的框架依然穩固。由此,“監管真空”和“重復監管”的情況開始出現。
對于混業經營與分業監管之間的矛盾,有人建議,將“一行三會”統一為一個金融監管委員會,這樣可以統一監管口徑,讓各金融行業相互支持,協調發展。但這種變革落地,對整個金融業帶來的影響,將是顛覆性的,不確定性和難度之大均可想而之。
此次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確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視為分業和混業監管之間的一個中間地帶。
與2003年的情況不同,此次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不但包括了“一行三會”,而且必要時可邀請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有關部門參加。這樣的成員框架,保證了聯席會議的宏觀高度和覆蓋廣度。
應建立聯合準入制
在目前的情況下,加強監管者之間的協調顯得必要且必需。其原因有二,其一,金融混業正在大踏步前進。截至目前,工、農、中、建、交等五家國有大行,除了沒有擁有券商牌照外,幾乎均囊括了保險、租賃、基金等所有金融牌照。此外,像中信集團、光大集團等更是已經成為了名副其實的金融控股集團。
其二,交叉性金融產品正呈現大爆炸的局面,其中以理財產品的激增最為典型。截至5月末,銀行理財產品規模達9.8萬億元。而2012年末,銀行理財產品余額為7.1萬億元。短短5個月,理財產品余額增加2.7萬億元。同期,新增人民幣貸款僅有4.2萬億,理財產品規模之大,可見一斑。
目前的理財產品運作模式具有跨行業、跨市場的典型特征。所謂跨行業,是指理財產品的運作涉及銀行、信托乃至基金、券商等多個金融行業;所謂跨市場,則是指產品的投資標的橫跨債券、貨幣、信貸等多個市場。
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的成立,為加強對交叉性金融產品的監管創造了條件。
就防范混業經營和交叉性金融產品的風險而言,從根子上解決問題,關鍵是要把好第一道關口,即“準入關”。面對越來越多的交叉性金融產品創新,當務之急是要建立“聯合準入制”。
其原因在于,很多創新產品行業屬性模糊,需要監管部門加強合作。此外,交叉性必然增加關聯性、系統性,鑒于央行的最后貸款人地位和在系統性金融風險防范中的重要作用,因此需要央行參與審核,從宏觀審慎管理角度防范系統性風險。
在具體的操作形式上,可由“一行三會”成立“交叉性金融產品創新聯合準入委員會”,實行“聯合準入制”,以聯合準入來引導交叉創新的監管理念,防范金融產品創新中的系統性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