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面對“證監會主席助理張育軍將出國學習,機構創新是否停滯的問題”,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回應,“證監會的政策不會因為個人而改變,券商創新等是證監會既定的監管政策,不會因為會領導的外出學習,創新活動就停滯。”
這或給眼下轟轟烈烈的證券期貨機構創新潮中的參與者們定下心來。
與此同時,8月9日,中證資本市場發展監測中心發布《證券公司私募產品備案管理指引》,券商產品創新機制再度得到推進;證監會也發布了《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規定》,放松基金公司固有資金的適用范圍,意在推進財富管理行業創新;證監會、銀監會接觸推進信貸資產證券化也得到了回應。
券商創新不變
在券商現場檢查結束之后,7家券商資管被點名,使得券商資管創新監管收緊的消息在業界彌漫。
而這次檢查結果傳遞出的信號,或在延續證監會對于產品創新的態度:鼓勵創新,但仍然加強事后事中監管。
“改進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切實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在8月9日強調。
而這種強調的大前提是證監會的再度承諾:“支持券商創新工作是證監會既定政策。”
“證監會將嚴格落實國務院關于轉變政府職能、簡政放權的要求,繼續堅持‘放松管制、加強監管’的基本工作思路,發揮證券公司在行業創新發展中的主體作用,支持證券公司依法合規開展業務與產品創新。”上述發言人指出。
與這種監管思路配套推進的是各類產品創新機制的進展。
在8月9日,中證資本市場發展監測中心發布了《證券公司私募產品備案管理指引》(以下簡稱“備案指引”),明確了由市場監測中心依照有關規定,負責證券公司私募產品的備案審查、運行監測、執業檢查等日常管理,建立和完善備案管理機制。
自2013年1月1日起,證券公司私募產品被監管部門采取監管措施的,市場監測中心將根據《指引》的有關規定,對相關證券公司采取限制類或暫停類備案管理措施。
這意味著,未來,一旦證券公司一類私募業務被列為限制類的,市場監測中心將采取以下備案管理措施:(1)證券公司發起設立私募產品,須經現場約談后,通過證券公司私募產品備案管理系統進行備案;(2)證券公司私募產品在備案認可前,不得有實際投資行為;(3)提高執業檢查頻率,持續監測產品風險;(4)建議中國證監會列為重點現場檢查對象;(5)建議中國證券業協會創新產品專業評價時審慎對待;(6)其他限制措施。
如果證券公司一類私募業務被列為暫停類的,市場監測中心暫停受理該類私募業務的備案申請。證券公司不得新創設該類私募產品,存續的私募產品不得新增投資者。
基金繼續松綁
券商的創新之外,基金非公募業務也在疾進。根據基金業協會最新公布的數據顯示,截至7月底,基金業整體的非公募資產已經達到了10432.13億元,占整體資產管理規模的28.2%,較6月底的27.77%有所上升。這意味著,非公業務已經成為了基金行業的規模擴張關鍵詞。
在這個快速發展的領域里面,目前急需厘清的是其監管體制。自新《基金法》落地和《中央編辦關于私募股權基金管理職責分工的通知》發布以來,包含證券投資和股權投資等各種范圍的私募基金業務已經明確納入證監會監管范疇,但統領這一監管任務的法規仍未出現。
這使得目前部分基金公司私募業務與現行新基金法存沖突。一位券商資管人士就對記者舉例,此前證監會因避免與新基金法沖突而修改了券商資管辦法,但基金的專項資管計劃(一對多)仍有與新基金法沖突的部分,如單筆投資超過300萬元不設人數上限。是否有關基金子公司和專戶的集合類管理辦法也將被修改?
其還指出,目前券商和基金的集合類資管業務或存在“區別對待”,例如券商集合理財無法進行委托貸款,而基金的專項資管則可以,“這些是否會統一?”
而這些泛資管領域的新問題,或在接下來證監會對于私募基金的監管體系建設中得到解答。
“證監會正在起草私募投資基金管理辦法,擬將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以及包括創業投資基金在內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等各類私募基金納入統一調整范圍。辦法將主要基于基金行業協會對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進行登記備案,實施事后監督管理。現行法規如與新基金法有沖突,將一并修訂調整。”上述新聞發言人指出。
有私募股權基金人士也對記者指出,此前證監會已經召集行業人士進行開會研討,就私募基金管理辦法制定進行討論。
基金各類私募業務快速發展的背后,需要資金的支持,而8月9日證監會正式發布的《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則再度為基金公司固有資金使用松綁。
在當日發布實施的暫行規定中,最為重要的修改在于把以往列舉固有資金的具體投資范圍調整為對固有資金投資提出原則性、指標性要求,規定固有資金投資于高流動性資產的比例不得低于50%。
這實際上是對基金公司固有資金使用的第三輪松綁,2005年時基金公司固有資金入市只能投資于公募基金產品,2008年則放寬只設立境外子公司,2012年則進一步擴大至境內子公司。
而此前的嚴格限制,也使得基金公司的固有資金使用范圍基本為自購旗下基金為主。“由于此前固有資金投資渠道較窄,加上基金公司向股東分紅比例較高,因此固有資金沉淀量相對有限。現在逐步放松之后,基金公司股東或更愿意將部分收益留存在基金公司本身。”一位基金研究人士指出。
而證監會這種逐步放開的舉動,或在于鼓勵行業創新的大背景。“這將有利于提高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資金的使用效率和自主性,推動公司進行業務創新,鼓勵公司參股于資產管理業務相關的機構,提升基金行業整體競爭力和影響力。”證監會新聞發言人指出。
“基金公司的本業是專業理財,松綁是為了鼓勵行業創新,并不是讓基金公司大規模進行自營等,導致主業變化。”一位接近監管層人士指出。
合作推進
證監會要支持機構創新,不僅僅在于證監會內部的推進,在眼下各類機構互動、新產品層出不窮之際,部際之間的互動,乃至內地與香港之間的監管機構推進合作也成為了這種支持的重要手段。
在這方面,近期引起行業熱議的無疑是一則“證監會與銀監會互動推進信貸資產證券化”的傳聞。
對此,證監會首度回應指出:對于信貸資產證券化,證監會持有的是支持的態度。因為這對于盤活存量資產,提高金融資產效率很有意義。而信貸資產證券化如何擴大試點,如何進行必要風險評估,這是有關部門一直在抓緊研究,證監會就此正在與相關部委進行研究,支持行業創新。
但是否針對信貸資產證券化專門單列管理辦法,證監會則指出目前沒有這一消息。
而在內地與香港的互動之中,基金銷售互認一直是熱門話題。對此,證監會新聞發言人指出:“我會和香港證監會均持積極態度。”
據了解,今年以來,證監會與相關部門、香港證監會建立了聯合工作機制,多次召開會議,就兩地基金產品互認問題進行了積極研究,在政策方向上已形成共識,但技術層面還有大量工作需要落實,納入兩地互認的基金范圍、有關銷售機制尚未確定,具體實施尚沒有明確的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