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農信社貸款利率的徹底放開,記者近日調查發現,廣東地區大部分農信社正依據當地情況開始微調貸款利率,但整體變化還不大。
涉農利率“探著步子前進”
“我們現在的利息是八厘多,壞賬率在1%以下,可能會部分上調但短期內幅度不會太高,因為既要試探市場反應也要比較一下同行的情況。”廣東省云浮市云安縣南盛鎮農信社負責人嚴先生說,農業“靠天吃飯”、風險較高,而高風險和高收益理應相伴而生,利率上限放開可以讓農信社有更大的業務拓展空間。
記者多方了解發現,盡管央行的文件還沒有下發到最基層執行部門,但廣東各級農信社已經就相關條款進行調研。受訪的多位農信社內部人士表示,涉農貸款利率的調整肯定是“探著步子慢慢走”,起步階段的上浮程度不會太高,再根據市場反應逐步調整。
“利率新政策落地前,農信社一年期貸款利率最多只能上浮至13.8%,實行2.3倍的利率上限,這一標準遠低于小貸公司和民間借貸!遍L城證券銀行分析師黃飆介紹,農信社資產占全行業比重約在6%,上限取消后農信社對當地小型客戶資金供給有望加強。
來自銀監會的最新統計顯示,從2002年末到2012年末,農信社總資產由2.2萬億元增至15.5萬億元;不良貸款率由四級分類的36.9%降至五級分類的4.7%;92.1%的機構已全部消化歷年掛賬虧損;2004年以來連續9年盈利。
事實上,早在2004年,人民銀行就宣布放開了對貸款利率上限的管制,但由于當時農信社定價機制不夠完善,各地發展也不均衡,被當時放開利率上限的政策排除在外。
興業銀行發布研報顯示,從全球來看,大部分地區“三農”和小微貸利率都超過了當地政策基準利率的四倍上限。如果貸款利率上浮幅度不夠,會使得金融機構缺乏對其信貸投放的積極性,反過來造成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的力度不足。
涉農“金融博弈”須嚴防高利貸風險
業內分析人士認為,在金融服務“三農”水平不斷提升和農信社利率上限放開的趨勢下,流動性偏緊時的高利貸風險值得防范,同時也倒逼農信社加強自身的業務管控能力,最終為農村的實體經濟發展注入源源不斷的金融血液。
“新政策的主要意義就在于讓正規金融機構發揮市場主導作用,回流民間借貸市場資金,擠壓農村高利貸的生存空間!鄙缈圃恨r村發展研究所宏觀經濟研究室副主任李國祥告訴記者,限制農信社利率上限會抑制其放貸積極性,議價空間放開則可擴大農信社“三農”貸款覆蓋面,且利于民間借貸市場今后的監管。
英大證券研究所所長李大霄也認為,利率水平一旦能夠完全覆蓋風險,金融機構便可以加大對風險較高的農村金融市場的放款力度,更為有效地支持農村的發展和建設。
針對取消農信社利率上限可能引起“高利貸”的懷疑聲音,李國祥表示,政策發酵的短期內可能有一些市場波動,增加農民貸款成本和實體經濟負擔,但長期來說,在市場機制的調節作用下,“正規金融”和“民間金融”在農村市場“此起彼伏”的博弈中,信用社貸款利率上升、高利貸貸款利率下降,利率會逐漸趨于均衡,并最終有所下降。
來自央行方面的消息稱,新政策將有利于農村信用社按照收益覆蓋風險的原則自主定價,提高發放涉農貸款的意愿;有利于增強農村信用社滿足多層次涉農貸款需求的能力,提高涉農貸款資金的可得性;有利于發揮價格杠桿的作用,不斷優化涉農資金配置效率,對促進改善農村金融服務具有積極意義。
市場與服務“三農”責任須兼顧
據銀監會數據,截至2012年末,銀行業金融機構涉農貸款余額17.6萬億元,比年初增長3萬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20.7%,同期,農信社擁有7.8萬個網點,發放了全國三分之一的涉農貸款和80%以上農戶貸款。
業內專家提出,農信社在考慮自身經營利潤的同時,要承擔一定社會責任,監管部門在對金融機構進行相關考核時,也要將金融機構對于實體經濟的支持納入考核。
李國祥認為,如果出現市場流動性偏緊,就要防止政策實施前期可能出現的高利貸等市場波動,這需要農信社的自律及監管部門引導,回歸服務“三農”的宗旨。此外,農信社貸款面向“三農”和小微企業,在經濟形勢變化中受到的沖擊最大,利率上限放開的形勢下,對其抗風險能力也提出了較高要求。
“目前,農信社壞賬率還不算特別高,但不乏虛假貸款的情況,如一些人冒充農民進行虛假貸款,導致后來還不上款項,因此,農信社的規范化和商業化管理應該得到更多的重視,提高管控利率風險能力和管理水平。”李國祥說。
黃飆也認為,風險控制和貸后管理是農信社的業務短板,相關流程應該更加規范,優化負債、資產、業務和客戶結構,同時提高信貸資產質量,在支持農村實體經濟的同時,實現自身的健康發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