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資產證券化:下一步證監會將大力推動證券公司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目前共批準8家證券公司設立17個專項資產管理計劃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另有7個此類專項計劃正在審核
券商資管:業務總體運作規范,風險可控,未發現券商資產管理存在資金池業務問題
IPO:關于重啟時間點問題,口徑沒有新變化
中國證監會昨日召開例行新聞發布會,對于我國臺資機構1000億元人民幣開展RQFII業務進展等熱點問題進行了集中回應。
在今年6月簽署的《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中,證監會允許我國臺資金融機構以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方式投資大陸資本市場,投資額度考慮按1000億元掌握。該發言人指出,對于臺資金融機構參與RQFII試點,大陸方面將參照現有RQFII試點的相關法規,積極為落實上述承諾做好準備工作。
7個券商資產證券化專項計劃正在審核
根據證監會3月15日發布的《證券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資產證券化的基礎資產主要有兩類,一類是債權類資產,一類是收益權類資產。
對于資產證券化如何做到完全意義的破產隔離,是否需要擔保的問題,該發言人表示,按照現有法律法規,債權類資產可以實現真實銷售,做到破產隔離;收益權類資產,由于相關收益依賴于原始權益人正常經營,與原始權益人難以完全獨立。為此,《規定》對該類資產的原始權益人提出了具體要求,包括內部控制制度健全,具有持續經營能力,無重大經營風險、財務風險和法律風險等,避免由于原始權益人破產影響基礎資產正常運行及資產支持證券的兌付。
同時,證監會允許管理人根據基礎資產的特性和交易結構,選擇采用結構分層、差額支付、外部擔保、流動性補償等多種方式對資產支持證券進行信用增級,并未要求必須有外部擔保。
據悉,下一步,證監會將大力推動證券公司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提升證券公司利用資產證券化手段盤活存量資產、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支持小微企業發展,服務國家產業結構升級轉型。
截至目前,證監會共批準8家證券公司設立17個專項資產管理計劃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另有7個此類專項計劃正在審核,證監會將進一步提高審核效率,加快審批進度。
未發現券商資管存在資金池業務問題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在今年上半年對券商現場檢查中已將資產管理業務列為檢查重點,目前證券公司資產管理業務總體運作規范,風險基本可控,未發現重大違法違規、嚴重損害客戶權益問題,也未發生重大風險事件。證券公司資產管理產品基本實現單獨建賬,規范管理,每個資管產品與其投資資產一一對應,未發現證券公司資產管理存在資金池業務問題。
不過,現場檢查也發現證券公司在客戶適當性管理、風險揭示、定向業務合作對象選擇及合同責任約定、公司內部管控等方面存在一些問題及潛在風險。為督促證券公司有效防范業務風險,促進資產管理業務健康發展,近期證監會及證券業協會都發布相關通知要求,其中明確禁止開展“資金池”業務,旨在重申資產管理業務必須堅持每只資管產品、每個定向合同單獨設置賬戶、獨立核算、獨立估值,每個資管產品、每個定向合同與其投資資產對應的監管要求,防止證券公司變相開展資金池業務,防范業務風險。
上市公司被立案調查不得非公開發行股票
上周,證監會發布消息,證監會已要求國信、平安證券對已領取批文的項目暫停安排后續發行進程。對于因保薦天豐節能而涉嫌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的光大證券,其已經獲批的再融資計劃是否有變?對此,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上市公司因涉嫌違法違規正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的,不得非公開發行股票。
此外,對于IPO重啟時間點的問題,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該問題近期已經多次回應,口徑沒有新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