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采購中,中小企業往往因投標能力、履約能力以及融資能力與大企業無法比擬而處于劣勢。政府采購制度中引入信用擔保,其針對的正是提升中小企業的投標能力、履約能力和融資能力,這將有利于通過保障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市場的平等權和有限的優先權,最終提升中小企業獲得政府采購市場份額的能力。然而,這么一個對各方都有利的政策卻叫好不叫座。
各地試水政府采購信用擔保
如何突破中小企業融資難題,政府、銀行和企業等各方一直在共同努力。
近日,記者從福建省財政廳獲悉,該省首筆“政府采購貸款”已在廈門海滄發放到位。
“政府采購貸款”是根據政府采購中標通知書,以財政支付資金為主要還款來源,為中標中小企業提供的一種融資服務。廈門海滄區財政局將信用擔保手段引入政府采購領域,積極幫助中小企業解決資金需求。
而從今年1月1日起,湖南省也在省本級和長沙市開展政府采購信用擔保試點,構筑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信用擔保體系,建立投標擔保、履約擔保和融資擔保等多種信用擔保機制,以切實幫助中小企業緩解資金壓力、順利組織生產、提高履約能力。中小企業只要提供履約保函就可申請支付合同預付款。
湖南省還公開征集政府采購供應商,建立政府采購供應商庫,鼓勵中小企業供應商積極入庫,入庫供應商參加本省政府采購活動時可以直接享受有關優惠政策。同時,建立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信用檔案,聯合有關金融機構對企業的經營狀況、社會信用狀況和資信能力等進行綜合評估,信用等級較高的中小企業在協議融資和信用擔保等方面將可獲得優先支持。
浙江省也從2012年啟動了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信用融資試點,參與試點的企業將從浦發銀行、中信銀行等6家金融機構獲得低于正常貸款利率的無抵押無擔保信用融資。試點后將逐步擴大到全省,省內數千家中小企業供應商將因此受惠。
江蘇省和重慶市的試點更早。江蘇省2011年開始推行融易貸業務,以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重慶市則早在2009年就開始實施政府采購中標供應商鏈式融資,很多中小企業享受到了這一融資產品帶來地實實在在的實惠。
政府搭臺 銀企唱戲
據了解,浙江省試點工作主要以中小企業政府采購信用和國庫集中支付作為履約保障的政府采購合同為基礎,由企業向有關金融機構提出貸款申請,且貸款利率遠低于一般貸款利率水平。與其他省實踐有所不同的是,信用融資無需中小企業供應商提供財產抵押或第三方擔保,也未附加其他任何形式的擔保條件,從而減輕企業融資成本和負擔,以體現浙江省倡導的“信用創造價值”理念。
浙江省試點工作雖由財政等部門為銀企雙方牽線搭橋,創建一個信息對稱、銀企對接的平臺,但政府部門并不為融資貸款項目提供第三方擔保。
云南省的具體實踐也與此類似,由政府采購管理部門跟銀行簽署一個協議,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但對銀行不做擔保,也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湖南省株洲市政府是目前湖南省唯一開展政府采購信用擔保的政府。2011年6月,通過公開招標確定了交通銀行、民生銀行和中國銀行為株洲市政府采購定點融資銀行,構建了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融資平臺。只要中小企業獲得政府采購項目,企業就可憑借合同書,向納入市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融資平臺的中國銀行、民生銀行和交通銀行申請貸款,最高可獲得合同額90%的授信。
目前,我國各地開展的政府采購信用擔保實踐中不同主體之間的合作,基本上可以理解為兩種模式,即“中小企業+擔保機構”和“中小企業+擔保機構+銀行”。
對于這兩種模式孰優孰劣,上海金融學院財稅與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章輝章輝認為,兩種模式的側重點有所不同。前者針對的是投標擔保和履約擔保,后者針對的是融資擔保。在我國部分地方的前期試點中,也有省份對獲得政府采購合同授予的中小企業采取“中小企業+銀行”的融資擔保模式。在融資擔保中,擔保機構的加入,能分攤銀行的風險;但從中小企業而言,融資的成本可能會上升,同時,資金使用的監管也會相應加強。至于目前采取的模式能否很好地適用我國的中小企業以及政府采購發展現狀,可能還需要有具體實施層面上進一步細化。
政策雖好卻未必叫座
在江蘇省,具有政府采購招投標入圍資格的企業均可在民生銀行辦理授信申請,只需提供相關資料,無須支付任何成本,即可取得相應的預授信額度,一年內可循環使用。
據江蘇省財政廳副廳長介紹:“2011年的政府采購中,中小企業的份額達到了768億元。當年,我們推行了政府采購融易貸,支持中小企業融資。具體來說,就是銀行可以把政府采購中標權作為一種信用,中小企業如果需要資金的話,銀行可以給予相應的貸款。2011年累積下來有54家中小企業通過政府采購融易貸,取得融資3個億。”
但通過數據可以看到,中小企業768億元的份額中,僅有3億元通過融資,占比微乎其微。為什么這樣一個對各方都有利的政策卻叫好不叫座?
“目前在政府采購領域加強中小企業融資工作中還有一些環節需要更暢通,例如銀行推出的金融產品眾多,手續也比較復雜,審批時間較長,造成貸款效率低。”山西省政府采購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
此外,中小企業對這種產品的接受程度也制約著這項工作的推進。理論上講,信用融資業務應該是有貸款需求的供應商,憑借政府采購合同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銀行在確認供應商貿易背景的真實性和信用記錄良好等信息后為其辦理批貸手續。
但記者采訪發現,在這個“銀企唱主角”的平臺上,銀行顯得更為積極、主動。
據中信銀行杭州分行相關負責人介紹,銀行通過與浙江省政府采購中心及8家大型招標代理公司的溝通,拿到一段時期內政府采購項目中標供應商名單,然后進行電話溝通、初選,再對有需求、有意向的客戶進行信息核實、條件篩選。
不過,部分中小企業對此仍有懷疑態度。中小企業的觀念轉變,對新產品的接受程度,是目前面臨的最大難題。
相關專家表示,政府采購信用擔保機制能否順利開展,與配套機制的完善、細化密不可分。
其中,企業的信用狀況是首要問題,真實、權威、及時、全面、可查詢的中小企業征信制度的確立,對于解決政府采購信用擔保中信息不對稱,促進政府采購信用擔保業務健康、可持續發展極為關鍵。
此外,要有一個中小企業政府采購信用擔保的服務平臺。這個平臺設在哪,應體現出方便參與政府采購的中小企業的原則。平臺的主要職責是協調中小企業、擔保機構和銀行之間的業務往來。
而在監督檢查機制方面,監督檢查的職責應在政府采購管理部門,但過去沒有關于中小企業政府采購信用擔保的監督檢查,現在要重新確立。監督檢查的內容除了試點方案的落實情況外,還應包括擔保糾紛協調與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