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益于商務部啟動對歐盟葡萄酒雙反調查,張裕A(以下簡稱張裕)一時間受到了機構熱捧,但公司近日發布的財報更正公告卻凸顯了其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不足。尤其是在與煙臺中亞醫藥保健酒有限公司(簡稱中亞醫藥)關聯關系問題上,投資者質疑,張裕要么就是自己弄不清楚,要么就是壓根不想弄清楚。
值得注意的是,張裕在收到深交所關注函后披露的與煙臺中亞藥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亞藥業)以及中亞醫藥的關聯交易數據,竟與往年財報披露的數據還是不吻合,而更改后的2012年財報數據也與2011年存在出入。
關聯方連續被認作第三方
在發布2012年年報之前,張裕收到了來自深交所的一份關注函。公司隨即在年報披露當天按照關注函的要求,發布了《關于本公司與煙臺中亞醫藥保健酒有限公司關聯關系的說明》。
該說明中表示,2010年11月25日之前,因李建軍先生同時為煙臺裕盛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簡稱裕盛投資)和煙臺裕遠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簡稱裕遠投資)的法定代表人,并持有裕遠投資46.5%的股權;而裕盛投資間接持有本公司股權。裕遠投資持有中亞藥業50%股權。為避免關聯關系,裕盛投資于2010年11月25日,將其法定代表人李建軍變更為孫健(現任本公司副總經理)。
2011年12月26日,中亞藥業更名為煙臺中亞醫藥保健酒有限公司(即中亞醫藥)。
2012年9月10日,公司控股股東煙臺張裕集團有限公司入股中亞醫藥,持有其36%股權,而中亞藥業原股東裕遠投資和中亞藥業職工持股比例均從50%降為持股32%;其法定代表人由李建軍變更為冷斌(冷斌現任張裕集團董事及本公司董事副總經理)。自2012年9月10日張裕集團有限公司入股中亞藥業起,中亞醫藥被認定為張裕的關聯法人。
而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在的要求并參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10.1.6條規定,張裕與中亞醫藥及中亞藥業之間在過去三年中均為關聯關系。但張裕在財報中披露與中亞藥業和中亞醫藥的關系時,均顯示為第三方。
雖然張裕近日對2012年財報進行了更正,將第三方改為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公司,但對2010年以及2011年的財報均未做修改。而即便是更改后的2012年財報,也未將此錯誤完全修訂。
交易金額與往年財報不符?
張裕公告中表示:經核實,公司過去三年存在從中亞藥業和中亞醫藥購買產品然后用于銷售并賺取差價的情況,具體采購金額如下表所示。張裕還表示,中亞藥業和中亞醫藥在過去三年中沒用利用張裕銷售渠道銷售其產品,張裕亦沒有承擔中亞藥業和中亞醫藥的產品銷售費用。
翻閱張裕2010年財報,記者未發現中亞藥業的蛛絲馬跡。而在2011年財報中,公司才對2011年以及2010年與中亞藥業發生的交易進行了披露。
2011年財報顯示,經2011年12月15日第五屆第九次董事會審議通過,公司將以2011年9月30日為評估基準日,帳面凈值為1042萬元,評估價值為1304萬元的閑置保健酒生產設備,作價1304萬元出售給中亞藥業。但從上表中可以看到,出售閑置設備金額顯示為11,144,631元,與2011年財報所述不符。
而在2011年財報一年以內應收賬款中,煙臺中亞藥業有限責任公司銷售分公司(以下簡稱中亞藥業銷售分公司)以及中亞藥業均在前五名,與張裕的關系顯示為“第三方”,金額分別為5,518,305元和15,458,760元,總金額為20,977,065元。并且,在該應收賬款項目下,張裕還披露了2010年一年以內應收賬款前五名,中亞藥業銷售分公司位列第四,關系顯示為“第三方”。而年報明細表顯示,對中亞藥業一年以內的應收賬款為4,319,597元。
在預付款項金額前五名中,中亞藥業銷售分公司的金額為5,686,206元,賬齡一年以內,原因是貨物未收到。在該預付款項目下,張裕亦披露了2010年一年以內預付款前五名,中亞藥業銷售分公司的金額為5,615,367元,原因是貨物未收到。
從以上數據中很難推斷表格中數據的真偽。但值得注意的是,在修改后的2012年財報中披露:于2011年12月31日,一年內應收賬款金額前五名中,應收中亞藥業的金額為7,309,907元(2011年財報披露為15,458,760元),應收中亞藥業銷售分公司的金額為13,667,157元(2011年財報披露為5,518,305元),總金額為20,977,064元(2011年披露總金額為20,977,065元)。對此,投資者質疑,為何總金額沒有變化,但對中亞藥業和中亞藥業銷售分公司的應收款金額卻發生了巨大變化?
另外,更正后的2012年財報中顯示,自中亞醫藥購買商品和接受勞務的金額為7,821,383元,向其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的金額為512,551元,這也與上述表格中披露的數據有較大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