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新聞發言人21日表示,支付寶“余額寶”及相關貨幣市場基金產品的推出,為投資人提供了更多的投資理財選擇,是市場創新的積極探索。監管部門一直以來積極支持市場創新發展,為市場創新發展提供制度保障和寬松環境。
發言人強調,此次支付寶“余額寶”業務中有部分基金銷售支付結算賬戶并未向監管部門進行備案,也未能向監管部門提交監督銀行的監督協議,違反了有關管理辦法,要求限期補充備案。
“余額寶”或致銀行資金搬家
近期,第三方支付機構支付寶推出一項名為“余額寶”的業務,客戶可將其支付寶賬戶余額通過申購貨幣市場基金獲取投資收益,并可以貨幣市場基金進行網絡消費。該業務的推出,引起了相關各方的廣泛熱議,監管部門也予以及時關注。
天弘基金表示,支付寶與天弘基金合作的互聯網基金在推出后引起市場廣泛關注,并且帶來規模迅速增長。據悉,“余額寶”目前唯一合作的天弘增利寶基金每日凈申購量不止五六千萬,僅數日基金開戶數就超過100萬戶。另有業內人士分析,目前銀行資金面緊張,支付寶“余額寶”這種模式會導致銀行資金搬家。
另有第三方支付機構表示,第三方基金支付應當和原來業務完全隔離,包括系統平臺、銀行、賬戶都要完全分開,支付寶此舉實際繞過有關規定的一些條款。
發言人表示,在積極推動市場創新發展同時,監管部門通過構建有效監管體系,把保護投資人利益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為此,證監會在《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和《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結算資金管理暫行規定》中,為有效保障投資人資金安全,規定基金銷售支付機構的基金銷售結算資金賬戶應由監督銀行進行外部監督并報證監會備案。
逾期未備案將依法查處
發言人稱,對基金銷售機構、基金銷售支付機構涉及基金銷售資金結算相關賬戶的監督和管理,可以有效避免基金銷售結算資金挪用、侵占等損害投資人利益行為的發生。支付寶于2012年完成了基金銷售支付機構的相關備案并開展業務!暗蔷捅O管部門了解的情況,此次支付寶‘余額寶’業務中有部分基金銷售支付結算賬戶并未向監管部門進行備案,也未能向監管部門提交監督銀行的監督協議,”發言人說:“違反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第29條、第30條和《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結算資金管理暫行規定》第9條的規定!
發言人表示,為維護市場秩序、保障投資人權益,監管部門已于近期要求支付寶就此次“余額寶”業務所涉及未備案的基金銷售支付結算賬戶限期補充備案,逾期未進行備案的,將根據相應法律規定進行調查處罰。
天弘基金對此表示,余額寶合作各方會按照證監會的有關規定按時完成后續備案工作,余額寶業務不會暫停,將繼續為廣大投資者提供優質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