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藥品招標方案已出送審稿 藥企最盼刪除“最低價中標”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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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4 作者:記者 曾亮亮/北京報道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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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審稿在原來的基礎上進行了一些修改,但都是技術性的變化,實質并未有任何改變。”在日前召開的醫藥界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座談會上記者了解到,廣東藥品招標方案的送審稿已報送廣東省政府,在原稿的基礎上進行了修改。但企業反對聲最大的“最低價中標、技術標占10分、商務標占90分”并未修改。 5月17日,廣東省藥品集中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關于征求廣東省藥品交易相關規則(征求意見稿)修訂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為“通知”),并將《廣東省藥品交易規則(試行)》、《廣東省基本藥物交易規則(試行)》、《廣東省藥品交易采購與配送規則(試行)》等五個相關文件(簡稱廣東方案)掛網公開征求意見。 中國非處方藥協會、中國化學制藥工業協會、中國中藥協會、中國醫藥工業科研開發促進會、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5月28日聯名寫信給廣東省政府,希望對廣東方案的內容進行修正。 “方案提出了很多前沿的東西,比如網上競價等方面具有改革精神,但是也有一些不切實際、不可行的東西。我們在提出很多意見后并未得到改變。”參會的一家上市公司董事長告訴記者。 醫藥企業在座談會上反對廣東方案的意見集中有三點。一是最低價中標,技術標占10分、商務標占90分。企業認為:“沒有體現政府鼓勵藥品企業創新的精神,沒有給出藥品企業利潤空間、進行研發投入,抑制了我國醫藥民族工業的發展。” 二是每個月掛網采購一次。企業認為:“這個很難做到,上個月中標的品種買多了沒用完怎么辦;醫生一個月就需要對藥品的名字和適應癥重新進行理解,很難做到;也不利于觀察藥品的不良反應。” 三是優先采購國外藥品。一家企業總經理指出:“藥品采購是政府采購,應該先采購國貨,國貨的前提是質量標準,不應該優先采購國外產品。珠三角主要城市外資品牌藥品的銷售額已經接近50%了,如果按照這個規則實行的話,估計一兩年后外資藥品能占到70%、80%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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