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務部22日發布終裁公告,決定自2013年3月23日起對原產于日本和美國的進口間苯二酚征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5年。 公告稱,商務部調查機關最終裁定,在本案調查期內,原產于日本和美國的進口間苯二酚存在傾銷,中國間苯二酚產業受到實質損害,而且傾銷與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公告明確,對日本相關公司征收的反傾銷稅稅率為40.5%,對美國公司征收的反傾銷稅稅率為30.1%。 據了解,間苯二酚是一種重要的化學合成中間體和精細化工原料,主要用于橡膠黏合劑和紫外線吸收劑的生產。2012年3月23日,商務部正式發布立案公告,決定對原產于日本和美國的上述產品進行反傾銷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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