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參考報》記者近日從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獲悉,截至2012年12月底,山東全省已發放機構信用代碼證108.7萬張,多數企業、事業、社團等不同類型機構主動申領機構信用代碼證,取得了“經濟身份證件”。 據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相關負責人介紹,機構信用代碼是從信用的角度編制的用于識別機構身份的代碼標識,并在全國范圍內具有唯一性,便于識別和區分不同的機構。 2012年6月1日,山東省機構信用代碼證發放工作正式推開,信用代碼發放不向機構收取費用,在機構申請開立賬戶時同步辦理。 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相關負責人表示,建立機構信用代碼制度有助于推動落實金融賬戶實名制,有助于強化反洗錢工作手段。并且機構信用代碼制度建立起了機構信用代碼與現有其他機構代碼的對應關系,相關部門能夠依托機構信用代碼,在其他信息系統中準確定位機構,查詢有關機構的行政監管、違法違規、守信違約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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