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業準入門檻提高到45萬噸/年 整合重組將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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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產業政策》公開征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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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05 作者:記者 王璐/北京報道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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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2008年至今的一輪大整合之后,煤炭行業再度面臨十字路口。 4日,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能源局發布《煤炭產業政策》(修訂稿)(下稱《政策》),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政策》首次劃定煤礦企業最低規模標準,鼓勵通過兼并重組等方式提高煤炭產業集中度,并將進一步細化新建礦井標準,將門檻從30萬噸/年提高到45萬噸/年。 業內人士認為,這無疑是為下一輪的煤炭資源整合劃定了硬性指標,迫使其提速。在供大于求的背景下,除了小煤礦的整合,煤炭行業今后調整重點將集中在企業以及產業組織結構上,即發展大礦井、大集團,鼓勵一體化經營。 《政策》提出,國家逐步提高煤礦企業最低規模標準,鼓勵通過兼并重組等方式,提高煤炭產業集中度,促進有序競爭。山西、內蒙古、陜西北部等地區煤礦企業規模不低于300萬噸/年,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廣西、重慶、四川等省(區、市)煤礦企業規模不低于30萬噸/年,其他地區煤礦企業規模不低于60萬噸/年。 在新建礦井方面,“十二五”期間禁止新建30萬噸/年以下高瓦斯礦井、45萬噸/年以下煤與瓦斯突出礦井。而在2007年出臺的《煤炭產業政策》中,“十一五”期間停止核準(審批)的新建煤礦項目標準為30萬噸/年以下。 “目前有的煤礦可采率較低,如果繼續開發的話,不但對環境造成破壞,而且也造成產能低下,就資源合理利用而言是一種浪費。根據各個地區煤炭資源結構的不同設定不同的規模標準,除了杜絕上述情況,更重要的是為下一步的煤炭資源整合埋下伏筆。”大宗電子商務平臺金銀島煤炭分析師戴兵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據了解,經過四年的整合,全國關閉煤礦共4000萬家。未來小煤礦的整合還將繼續,有關部門預計“十二五”期間,將全國的小煤礦從10000處左右降至7000處以內。 在中煤遠大分析師張志斌看來,《政策》單列一章明確了煤炭產業準入規定,說明煤炭行業今后調整重點是企業組織結構和產業組織結構,即通過上大壓小、一體化經營等方式發展大礦井、大集團,這樣有利于與電力、建材、化工等更好地銜接,也可以進一步針對安全、資源和環境問題加強管理,降低百萬噸死亡率。 此外,整合重組也是平衡煤炭供求的關鍵。 受政策利好消息帶動,4日煤炭板塊居于漲幅榜首位,其中國投新集、大同煤業收盤漲停,昊華能源漲8%,潞安環能漲逾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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