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款約定:城建八致格蘭達承諾書

甲方、乙方、造價咨詢公司三方簽字的工程款支付申請表
工程款應該給多少 合同約定75%還借了100萬?
記者看到,在雙方簽訂的合同中,對于工程款的支付有明確的約定,項目使用方康保中國董事長王東偉在接受中新網財經頻道采訪時復誦了相關內容:“合同約定,按已完工程的工程量付75%工程款,工程全部結束后要進入結算,進入結算前乙方要退場,退場時付到80%(再付5%),結算完畢后付到95%(再付15%)進入質保期,兩年質保期完成后付最后的5%。”
對于合同約定的“支付75%工程款”雙方并沒有異議。12月28日中新網財經頻道采訪了北京城建八副總經理王益中,王益中對甲方工程款的支付情況表示了心中的不滿:“從簽訂合同一直到前兩天為止,甲方不但克扣我們公司工程款,而且10月、11月工程款沒付。從今年10月份開始不斷出難題,以拖延工期為由,后面的項目不想讓我們做,后面不想讓我們做的真正原因我知道,因為建筑企業從開始做結構做前期這段都是不賺錢的,但是后面安裝、設備是有利潤的。合同里有75%的約定,但是合同里還應該有約定在施工進場前,甲方應該支付材料備料款、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我們要拿著這筆錢去備料,去做安全文明施工準備,但是沒給。我們建筑公司找一個活不容易,我們愿意干好,但是這個項目我們都不愿意干了,我們寧愿忍痛將應得的利益割掉。”
對此甲方格蘭達投資認為從沒有克扣過城建八的工程款。格蘭達投資從工程開始就委托甲級造價咨詢公司(北京中興恒信工程造價咨詢公司)負責工程款審核。監理公司作為獨立第三方也一直負責工程量的審核和進度款的支付。格蘭達認為城建八一直違反合同中約定的進度款支付原則(進度款是針對已完工程的工程量)把未完工程的工程量報給監理和造價咨詢公司,這是城建八一直聲稱工程進度款被克扣的真實原因。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格蘭達投資已經按照合同約定向北京城建八支付了經監理、造價咨詢公司認定已完成工程量75%的工程款,不存在拖欠總包工程款的問題。截止目前甲方格蘭達投資已支付總包工程款33,171,014.07元。總包單位經監理、咨詢公司審核完成的工程款為:44,354,905.21元。支付比例為:75%。格蘭達投資表示,10月進度款經監理和咨詢公司審核后,格蘭達根據合同相關規定扣除了城建八防水和屋面工程質量的相關費用的30萬元,城建八以此原因拒收剩余工程款,從這時開始,城建八就不再收任何格蘭達投資發出的文件,造成雙方無法溝通。剛過去的12月25日,格蘭達投資還正式發文催促北京城建八上報工程款,但還是如石沉大海沒有任何消息。
針對由于后面工程有利潤所以甲方不想讓北京城建八做的說法,康保中國投資總監張立對中新網財經頻道說:“真正的原因是北京城建八的項目部沒有能力(掛靠公司)、信譽和資金完成后續項目,北京城建八兩次向格蘭達投資借款:第一次為100萬元;第二次為200萬元。第一次借款格蘭達投資借了;第二次由于工期延誤,格蘭達投資同意借款,但前提條件是請乙方承諾完工時間和工地移交時間以及專款專用,由于城建八無法承諾,所以雙方未就此事達成一致。后續工程由于乙方沒有施工組織能力和沒有資金購買材料而無法施工。從9月份起,現場施工人員嚴重不足,現場基本沒有管理,在格蘭達投資多次催促下,現場還沒有任何改善,這是工程沒法完成的真實原因。關于材料備料款根據雙方約定格蘭達投資不需要支付乙方材料備料款,另外格蘭達投資已經足額支付了安全文明施工費。”
對于借款,12月28日在接受中新網財經頻道采訪時北京城建八副總經理王益中表示:“借過一個100萬,但是在后面的兩三個月里陸續已經扣回去了,這是建設工程中不可避免的,換句話說是一種慣例。每月甲方支付75%的進度款,可是在建筑過程中每月所花的錢是100%。比如我的利潤是5%,刨除利潤我要往里墊20%,越積越多,可能已經墊付了三千萬、兩千萬了。誰都有困難的時候,現在經濟不景氣的大環境下,原來建筑業有種說法就是可以賒賬,我買材料可以過兩三個月給錢,但是現在賒不起,人家不給賒賬。在這種困難的情況下,通常甲乙雙方會協商,能不能提前支付一點,或者多支付一點。要是別的甲方就沒事,但是這個甲方就是要按合同走,在買材料確實沒錢的時候,借100萬。甲方借的這100萬并沒有用到其他地方,還是給他買材料,給他干活了。”

關于施工現場主要負責人至今未到現場聯系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