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紅公司再融資將獲"綠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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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指引》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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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08 作者:記者 吳黎華/北京報道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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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上交所正式對外發布實施《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指引》(以下簡稱“《指引》”),以鼓勵上市公司進行現金分紅。《指引》表示,進行穩定可持續的高分紅上市公司將在再融資以及并購重組等市場準入中獲得“綠色通道”待遇。 《指引》綜合考慮了滬市上市公司近三年現金分紅的實際情況,將30%和50%分別作為平均分紅水平和高分紅水平的衡量基準。為鼓勵上市公司提高現金分紅水平,《指引》表示,上市公司當年分配的現金紅利總額與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之比不低于50%,且現金紅利與當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之比不低于同期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同時通過確定的現金分紅政策使投資者能夠合理預期上述兩項指標可以持續的,上交所將在公司涉及再融資、并購重組等市場準入情形時給予“綠色通道”待遇,并向有權機關出具支持性文件。 上交所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滬市上市公司給予投資者的現金回報不斷提升,但其現金分紅比例同成熟市場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而且高分紅的公司主要集中在以銀行股為代表的少數優質藍籌股上;部分公司分紅機制有待完善,分紅不夠持續、穩定,給投資者的分紅預期不明確。截至2011年底,滬市連續三年分配現金紅利的公司僅347家,占上市滿三年公司總數的40%。 上述負責人表示,此次《指引》重在引導,制度設計以非強制性為主,意在倡導現金分紅的最佳行為規范,并非強制公司分紅,主要是通過引入市場化約束機制和鼓勵性措施,引導、鼓勵和支持上市公司作出有利于股東利益的現金分紅決策,具體分紅政策由上市公司根據其自身實際情況來選擇和實施。 上交所還表示,在實際情況中,確實存在個別新上市或剛完成再融資的上市公司利用分紅進行大股東套現的現象。針對該現象,上交所表示,將要求負責持續督導的保薦機構和主審會計師事務所予以特別關注并發表專業意見,同時提請中國證監會相關派出機構進一步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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