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椰島近日發布公告,追認去年9月曾發布澄清公告否認的關聯交易事項,稱公司及下屬子公司椰島(集團)洋浦物流有限公司(下稱“洋浦物流”)和海南椰島酒業釀造有限公司(下稱“椰島酒業”)
在2007年至2011年3月期間,與海南商道實業有限公司(下稱“商道實業”)、海南圣泰貿易有限公司(下稱“圣泰貿易”)發生的生產采購和酒精貿易的業務往來屬于關聯交易。 據海南椰島統計,2010年~2011年3月16日,海南椰島及洋浦物流累計從商道實業以平均每噸6415元的價格購進糖蜜酒精23153.77噸,累計含稅采購額為1.49億元;又以每噸6424元的價格銷售給圣泰貿易糖蜜酒精20965.87噸,累計含稅銷售額為1.35億元。由于張春田(海南椰島董事長張春昌之弟)在此期間系商道實業和圣泰貿易的實際控制人或股東,其通過與海南椰島的上述貿易交易,從中直接獲利約21萬元。 此外,2007年至2011年3月16日,海南椰島從商道實業以平均每噸5266元的價格購進酒精6394.24
噸,含稅采購額3367.3萬元,購進大米296.06噸,含稅采購額74.6萬元;以平均每噸6523元的價格從圣泰貿易購進酒精846.10噸,含稅采購額551.93萬元,購進白糖22噸,含稅采購額8.14萬元。 海南椰島方面認為,公司及下屬子公司洋浦物流、椰島酒業在2007年至2012年期間,與商道實業、圣泰貿易發生的生產采購和酒精貿易等業務往來,雖然不存在惡意利益輸送,但是由于張春田分別在2002年3月至2011年3月和2004年5月至2011年3月期間擔任圣泰貿易和商道實業的實際控制人或股東,因此海南椰島2007年至2011年3月與商道實業及圣泰貿易進行的業務往來屬于關聯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去年9月15日,海南椰島曾就本報報道發布澄清公告,雖然公告承認了張春田與公司董事長張春昌確為兄弟關系,但否認與商道實業及圣泰貿易之間的關聯交易。 公司2012年9月15日公告稱:“根據圣泰貿易和商道實業提供的聲明和相關資料,可證明這兩家公司與公司無關聯關系,公司與商道實業及圣泰貿易之間的貿易屬于正常的業務往來,不存在關聯交易。椰島(集團)洋浦物流有限公司確為海南椰島控股97%的控股子公司,其與商道實業之間的貿易屬于正常的業務往來,并不存在關聯交易。” 對此,海南椰島昨日在公告中公開致歉,稱公司因未能及時鑒別圣泰貿易和商道實業提供的聲明和相關資料的真偽,且未能及時判斷出上述交易為關聯交易,導致信息披露有誤,特向廣大投資者致歉。 對于海南椰島先否認后又承認關聯交易一事,不少投資者向監管部門申請賠償投資損失,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律師吳立駿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透露,目前其已接受海南椰島股民委托,向證監會等監管部門提出“對海南椰島因信披違規事項給予立案調查”的申請,海南證監局近日回復稱已受理上述事項并將在60日之內答復處理結果。 吳立駿稱,由于海南椰島“未按照有關規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有重大遺漏的”,即實施了虛假陳述行為,應當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依據《證券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海南椰島面臨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的可能。 上周五,海南椰島報收7.75元/股,跌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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