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擴圍直指部分"兩高"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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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總局專家稱征稅品目正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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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8 作者:記者 梁嘉琳/北京報道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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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參考報》記者27日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日前召開的全國稅務工作會議提出,合理調整消費稅稅率結構、征收范圍和征稅環節,完善資源稅,制定環境保護稅改革方案。 財政部近日也提出,明年要完善消費稅制度,研究將部分過度消耗資源、污染環境的產品(簡稱“雙高”產品)和部分高檔消費品納入征稅范圍,并調整現有部分品目的稅率結構和征稅環節。 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副所長靳東升表示,將更多“雙高”產品納入消費稅征收范圍,可以引導全社會減少對“雙高”產品的生產和使用。相關部門正在研究部分“雙高”產品納入消費稅的品目,未來出臺前還需要征詢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意見。 財政部財科所稅收政策研究室一位研究員表示,為應對日益嚴峻的能源格局和環境形勢,消費稅向“雙高”產品擴圍已到了不得不推的時候。根據現行稅制,我國已對木制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均征收5%的消費稅。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倪紅日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說,本輪消費稅征收范圍的調整,有助于將消費稅從側重于調節煙酒、珠寶等行業過高利潤水平的功能,轉向側重于促進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功能,將污染環境外部性通過消費稅內部化。 對于外界“消費稅擴圍會推高物價”的擔憂,倪紅日表示,未來即便對一次性塑料袋、鉛蓄電池等具有一定剛性需求的生活消費品征收消費稅,由于對農民、五保戶等低收入人群實施生活補貼,并不會顯著增加城鄉居民負擔,相反,還可以促進高耗能、高污染技術、工藝和產品的淘汰,從而推動節能環保產品和綠色健康食品的推廣。 靳東升說,消費稅擴圍后將增加“雙高”產品的生產成本,如果廠商自身無法消化這部分負擔,或為了維持平均利潤率,可能將稅負傳遞到最終消費環節,引起上述產品的價格上漲,因此,推行這項政策需要十分慎重,選擇一個較好時機。 “借鑒前兩年燃油稅改革的成功經驗,通常而言,物價總水平比較低的時候,比較適合推進消費稅擴圍這項改革。”靳東升說。 環保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原慶丹介紹,消費稅征收存在生產環節和使用環節兩種模式。對生產環節征稅會與對排污企業征收的排污費、對企業超標排污的罰款等稅費相疊加,造成重復征稅(收費),因此,對使用環節征稅更符合稅制改革方向。 在擴圍后的征稅品目方面,原慶丹建議,對塑料袋、鉛蓄電池等一次性使用、污染治理成本高的產品征收消費稅,或者對化肥、農藥等“用得越多、價格越便宜”的高污染產品征收消費稅。同時,建議將對“雙高”產品加征的消費稅款設立財政專項基金,專款專用于節能環保領域。 另據一位參與中國環境宏觀戰略研究的專家呼吁,應盡早將含磷洗衣粉、汞鎘電池、臭氧損耗物質、過度包裝材料、一次性方便餐具等高污染產品納入消費稅征收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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