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2年中國加入《國際濕地公約》以來,從地處北國的內蒙古呼倫湖、河北昌黎黃金海岸,到南中國的鄱陽湖、洞庭湖,多個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已陸續建立。
但近年來,不少在我國越冬的候鳥種群消失、數量減少甚至滅絕,更令人震驚的是,有人竟非法使用鳥網、竹竿甚至是氣槍、鳥銃、毒藥大規模殺戮這些天空中的精靈。僅今年10月到11月,湖南、天津、河北等地相繼發生候鳥死亡事件,捕殺、投毒等人為因素,成為導致候鳥中途折翼的“致命殺手”。為應對捕殺候鳥的趨勢不斷抬頭,我國林業部門已積極采取措施進行打擊。但業內人士指出,加強打擊力度起到的只是一時的“震懾效果”,而要建立保護候鳥的長效機制,我國在立法、管理機制、宣傳教育等方面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亞洲水鳥種群下降數量超過50%
鳥類遷徙是自然界中最引人注目的生物學現象之一。世界上每年有幾十億只候鳥在秋季離開它們的繁殖地,遷往更為適宜的棲息地,春暖花開時再次返回。
作為主要繁殖地,北極圈是候鳥出發的起點,往美洲、歐洲、太平洋、亞洲飛的鳥都集中在此,經由8條主要線路遷徙到全世界,從此命運各不相同。
2012年6月,濕地公約第11次締約方大會《水鳥種群估計》報告顯示,全球有38%的水鳥種群數量在下降。而亞洲是各大洲中最糟的,種群下降超過50%。
“導致水鳥數量下降的原因中,最為人知的是人類活動對動物棲息地的破壞。高速發展的經濟對環境產生了負面影響,城市擴張、濕地改造、人口增長及狩獵壓力可能繼續發展,但同時,人們常常忘記采取生態保護措施!笔澜缱匀换饡嚓P官員表示。
相關統計數據也顯示出積極的部分,在歐洲及北美地區,許多鳥類的數量都保持平穩或有上漲趨勢,這歸功于當地對人口數量的控制以及環境保護措施的加強。
而亞洲很多地方有以野生動物“補體”和滿足“口舌之欲”的傳統,許多人以捕獵野生動物作為經濟收入,野生動物的保護情況堪憂。
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2006年發布的調查顯示,30%的中國人吃過野生動物,食用野生動物的現象在我國部分地區相當普遍。
禾花雀是中國南部地區人們最愛食用的野味之一。近些年,麻雀般大小的禾花雀煲成湯,可賣到上百元一只。由于商業利益的驅使,致使野生禾花雀的種群數量大幅度下降,2000年更被列入《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進行專門保護。
我國濕地和候鳥遷徙通道全部告急
世界上的8條候鳥遷徙通道有3條經過我國,分為東、中、西三線。我國西高東低的地形,給選擇不同路線遷徙的候鳥帶來了不同的危險。
東部路線主要沿我國東部海岸線推進,是“濕地水鳥”最重要的遷徙路線,這些候鳥的主要威脅來自濕地面積的急劇減少和人類活動的增多。而中部路線途徑我國中部大量南北走向的山脈,一些依山脈走勢形成的候鳥遷徙必經通道非常狹窄,也稱“千年鳥道”,逼仄的通道給偷獵者提供了殺戮候鳥的可乘之機。
濕地被譽為“地球之腎”,也是候鳥的主要棲息地。但由于人口增長和經濟增長的壓力,大片濕地灘涂逐年被轉變成鹽池、水產養殖池、農田、休閑娛樂區和工業區,濕地逐漸被吞噬,隨著濕地生態功能退化,不少依賴濕地生存的水鳥大量減少或滅絕。
數據顯示,從上世紀50年代以來,我國濕地開墾面積達1000萬公頃,全國沿海灘涂面積已削減過半,有“千湖之省”之稱的湖北省湖泊銳減了2/3。根據國家林業局相關數據顯示,中國現存自然或半自然濕地僅占國土面積的3.77%,遠低于世界6%的平均水平,且面積下降的趨勢仍未得到有效遏制。
“由于我國的濕地自然保護區具有混合功能,要求在不影響保護的前提下,把科學研究、教育、生產和旅游等活動結合起來,使生態、社會和經濟效益都得到充分展示。因此,人們的生產生活與生態保護之間時常會產生矛盾!笔澜缱匀换饡L沙項目辦公室主任蔣勇表示。
如果說濕地對候鳥的影響主要是生態環境惡化間接帶來的,候鳥遷徙通道中殘酷的人類殺戮卻直接指向這些天空飛翔的精靈。
候鳥在遷徙過程中的暖濕氣流提供給它們食物和前進的動力。在有著羅霄山和雪峰山等縱向山脈的湖南、江西兩省,由于山脈間的峽谷產生了極窄的風道,千百年來候鳥為借助風力飛翔在此取道南遷,形成了“千年鳥道”。“千年鳥道”上不少地方自古有狩獵的傳統,在這些地區,目前已形成固定的“打鳥點”,或稱“打鳥坳”。
每一次殺戮結束后,買賣雙方以熟稔的方式迅速成交。接著,鳥兒會出現在縣城的菜市場或餐館里,甚至是遠到廣東等地的高級酒店中。
有媒體披露,在這些地方,買賣候鳥可以“噸”計。在高峰時期,一個“打鳥點”一晚就可收獲2噸左右的候鳥。
保護候鳥需建長效機制
為應對捕殺候鳥的趨勢不斷抬頭,我國林業部門已積極采取措施進行打擊。
日前,國家林業局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從2012年10月22日至2013年春季候鳥遷徙完成前,除科學研究、保障航空安全、疫病防控等特殊情形外,中國林業主管部門對獵捕候鳥的行政許可申請將一律不予許可。此外,我國將進一步加強對境內遷飛候鳥的保護力度,完善跨地區、跨部門合作機制。
而早在2010年,湖南省林業廳就發布了《關于禁止獵捕野生鳥類的通告》,規定從2010年10月22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在湖南省范圍內禁止獵捕野生鳥類。這意味著,在禁獵期內,無論是否持有“狩獵證”,只要捕殺野生鳥類就屬于非法狩獵,可追刑責。
但業內人士指出,加強打擊力度起到的只是一時的“震懾效果”,而要建立保護候鳥的長效機制,我國在立法、管理機制、宣傳教育等方面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我國民間著名環保組織“自然大學”近日聯合31家相關機構發出公開信,呼吁為千年鳥道建立“候鳥遷徙廊道自然保護地”!
中科院動物所研究員解焱對此事表示支持,他指出:“對候鳥遷徙通道的保護需要的是一個長效的管理機制,而不是像現在這樣每次出了問題大家聚到一起,然后很快又都回到原地!
“自然大學”有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要有效保護候鳥必須對中國的自然保護地管理工作進行系統改革。一是由于候鳥的遷徙廊道一般屬于人口密集的區域,按目前的保護區設定標準,無法將其納入保護地管理機制,此外,我國自然保護區的孤島化、破碎化使得“遷徙廊道”的保護天然地面臨保護地割裂、執法和管理能力參差不齊等問題。
據專家介紹,與遷徙通道一樣,保護候鳥棲息地最根本的問題是要從法律的角度來認定,但我國至今還沒有全國性的《濕地保護法》。
“要知道,對候鳥的保護最最重要的是對棲息地的保護。根據我國漁業法,國家是鼓勵充分利用適于養殖的水域、灘涂,發展養殖業的。發展經濟沒有人反對,但如果這些地方都無止境地進行開墾,鳥兒往哪里去呢?”蔣勇說,濕地的核心區域被定為“生態用地”,不再準許捕撈、圍墾,在保護生態的前提下進行經濟開發才可能實現。但是,這一方法目前無法操作。據了解,我國的國土法將土地分為農業用地、建設用地等,沒有“生態用地”這一項。
立法之外,管理的機制問題凸顯。
我國只在林業部門設有野生動物保護處,但野生動物保護堪稱“九龍治水”。據了解,在野外和酒店餐館中的野生動物歸口林業部門管理,但在菜市場、集市上的野生動物則主要由工商、城管部門管理。
林業部門指出,單靠森林公安很難徹底打擊“捕運銷”野鳥的黑色利益鏈,必須加強多警種、多部門的聯動。
專家認為,解決“多頭管理”的有效途徑在于當地政府將野生動物保護納入政績考核,把生態保護和地方行政管理中的政績結合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