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福建、廣東啟動“營改增”試點,成為第四批試點省份。分析認為,隨著試點范圍的擴大,以及配套政策到位,減稅效果將進一步顯現,中小企業成為最大受益者。2013年“營改增”將加快推進,擴大試點行業成深化改革的重點和難點。 據了解,此次試點省份將基本延續上海模式,具體涉及交通運輸業,現代服務業中的研發和技術、信息技術、文化創意、物流輔助、有形動產租賃鑒證咨詢。在現行增值稅17%和13%兩檔稅率的基礎上,新增11%和6%兩檔低稅率,其中交通運輸業適用11%稅率,部分現代服務業除有形動產租賃適用17%的稅率外,其余均適用6%的稅率。計稅方法上,一般納稅人(年銷售額500萬元以上)通常適用一般計稅方法,小規模納稅人(年銷售額500萬元以下)按3%稅率征收。 從目前試點效果來看,試點地區小規模納稅人稅負明顯下降,大部分一般納稅人稅負略有下降。經廣東地稅部門測算,“營改增”之后預計減輕企業稅負約100億元,將普遍惠及各試點企業。 根據此前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2013年繼續擴大試點地區并選擇部分行業在全國范圍試點。專家認為,未來“營改增”的推進幅度將大幅加快,選擇部分行業在全國范圍試點是深化“營改增”的重點和難點。 中國社科院財經院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認為,下一步擴大“營改增”試點行業應該優先考慮生產性服務業,例如建筑安裝業,這樣不動產投資就可納入增值稅抵扣范圍,由此帶來的減稅效果將進一步顯現,減稅規模將達到一年約5000億元,同時更有利于產業結構升級。 但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白景明表示,建筑安裝業和餐飲業等尚未納入試點行業主要是由于這兩個行業散亂,操作起來難度較大。 專家認為,隨著試點范圍和行業的擴大,抵扣鏈條也將逐步完善,進項抵扣也將更加充分,隨著企業業務范圍開拓和有關配套措施逐步到位,企業稅負增加問題將逐步解決,減稅效果將進一步顯現。 “營改增”試點以來,理順國地稅關系成為不能回避的問題,對此財政部財稅體制改革司原副司長劉克崮日前對記者表示,從國際經驗和我國目前國情來看,未來我國還應該向“一點征收、一個機構”逐漸過渡。 對此也有專家持不同意見,白景明表示,“一級政府應該有一級財政,國地稅關系沒有懸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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