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將從10日起發行2012年憑證式(三期)國債。計劃最大發行總額200億元,其中3年期120億元,票面年利率4.76%;5年期80億元,票面年利率5.32%。 國債從購買之日開始計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不計復利,逾期兌付不加計利息。在購買本期國債后如需變現,投資者可隨時到原購買網點提前兌取。提前兌取時,按兌取本金的1%。收取手續費,并按實際持有時間及相應的分檔利率計付利息。 從購買之日起,3年期和5年期本期國債持有時間不滿半年不計付利息,滿半年不滿1年按0.35%計息,滿1年不滿2年按2.70%計息,滿2年不滿3年按3.69%計息;5年期本期國債持有時間滿3年不滿4年按4.77%計息,滿4年不滿5年按5.13%計息。 公告公布日至發行結束日,如遇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基準利率調整,尚未發行的本期國債票面利率,在利率調整日按3年期和5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基準利率調整的相同百分點作同向調整,提前兌取分檔利率另行通知。 投資者可到工行、農行、中行、建行以及部分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等38家2012至2014年儲蓄國債承銷團成員的營業網點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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