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在持續長達一年半時間里,采購1.45億元地溝油用于生產抗生素的中間體。這批藥物已廣泛流向醫藥市場。寧波市中院8月28日開庭審理全國首例特大地溝油案,揭開了健康元公司的地溝油藥品真相。(8月30日中國經濟網) 雖然我們目前還不知道這種利用地溝油作為中間體生產出的抗生素,對人體健康會產生什么樣的危害,但可以肯定的是,既然按照2010版藥典要求,藥用輔料的豆油只能為由大豆種子提煉制成的脂肪油,那使用地溝油就不符合藥用規定,如此生產出來的抗生素就是不合格產品,就應該在第一時間予以查封和追剿。 可讓人震驚的是,如果不是寧波市中院開庭審理此案,我們根本不知道地溝油居然還有如此“妙用”!而按照法律程序,在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前,必須先由公安機關進行偵破,然后再移交檢察機關提起訴訟,這也就是說,相當長一段時間之前,這起“地溝油大案”就已案發。既然如此,那相關部門為什么不在第一時間公布此案,給廣大患者提個醒呢?從目前情況看,這批藥早已流向市場,如果公安機關能早一天公布案情,那輿論就會早一天關注,患者就會早一天免受其害。 藥品安全人命關天,執法部門在發現問題藥品時,應該毫不猶豫地即查即報,一刻也不耽擱,以提醒患者提高警惕,停止食用,等待進一步的檢測結果。這應該成為一條最起碼準則,就算虛驚一場,那也不要緊,總比繼續讓問題藥品害人要強上一百倍吧。 公眾的生命健康權至高無上,面對可能存在安全問題的有毒藥品,再怎么草木皆兵都不為過。那種為了求穩、不等到最終結果出來,就不公布真相的做法,無疑是錯誤的;那種為了維穩,等把問題全部處理完畢才告之于人的做法,更是大錯特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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