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會議取消和調整314項部門行政審批項目,重點對投資領域、社會事業和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特別是涉及實體經濟、小微企業發展、民間投資等方面的審批項目進行了清理。
■解讀國務院常務會議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8月22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取消和調整314項部門行政審批項目,并且批準廣東省在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試。
自2001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啟動以來,國務院已先后五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為進一步減少和規范行政審批,會議決定,在以往工作基礎上,再取消和調整314項部門行政審批項目,其中取消184項、下放117項、合并13項。至此,國務院十年來分六批共取消和調整了2497項行政審批項目,占原有總數的69.3%。
值得注意的是,這次重點對投資領域、社會事業和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特別是涉及實體經濟、小微企業發展、民間投資等方面的審批項目進行了清理。
會議指出,十年來,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不斷深化,有力促進了政府職能轉變,進一步增強了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有力促進了依法行政,進一步規范了政府行為;有力促進了政府管理創新,提高了行政效能;有力促進了反腐倡廉建設,進一步完善了政府系統預防和治理腐敗的體制機制。
會議要求,今后一個時期,要堅定不移地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一要按照應減必減、該放就放的原則,進一步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二要積極推進行政審批規范化建設。三要加快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和社會組織管理改革。四要進一步健全行政審批服務體系。五要加強政府監管。六要深入推進行政審批領域防治腐敗工作。七要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與投資體制、財稅金融體制、社會體制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結合起來。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公共行政學專家竹立家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一直以來都是政府改革的一個重要環節,是轉變政府職能的重要方面。改革啟動十余年來,目前已走出泛泛而談的初級階段,進入需要深化和深入改革的攻堅階段,而此項改革面臨最大的困難和阻力,是來自于對部門利益、地方利益的難以割舍。
沿著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十年的發展軌跡,竹立家認為,從目前情況來看,一些地方政府仍然受眼前利益和地方局部利益的影響,不愿壓縮和砍掉一些可以帶來部門利益的行政審批項目,審批權在某種程度上甚至成了權利尋租的一種稀缺資源。
“清理和取消審批項目與地方和部門的利益形成了矛盾和沖突,所以往往那些能獲較高收益的審批項目都通過各種方式保留了下來。
”在竹立家看來,這也是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入攻艱階段的難點和阻力所在。
此次會議特別對涉及實體經濟、小微企業發展、民間投資等方面的審批項目進行了清理。對此,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研究員范建軍對本報記者表示,這無疑對增進民間投資具有非常大的促進作用。
范建軍認為,應該尊重企業根據利潤導向進行的自主選擇投資,應該更多地放手讓市場去自由選擇投資,并盡量減少政府對小微企業的干預和阻礙。只有這樣,才能鼓勵更多的民間資本流入到實體經濟之中,才真正符合市場經濟運行和發展規律。
范建軍建議,對相關中小企業及民資項目的審批,應盡可能設定標準化的核準機制,設定一個不受人為因素影響的準入標準和規范。以最大程度減少人為因素對市場形成的干預。
“中小企業的審批項目非常多,減少行政審批事項是為地方和中小企業松綁。
”竹立家也同樣認為,行政審批的主要對象從來都不是國有企業,更多的是針對中小企業或民營企業。不少地方政府更是將對這些數量龐大的中小企業的項目審批作為其重要的收入來源之一,因此,減少對實體經濟、小微企業發展、民間投資等方面項目審批,既是重點又是難點所在。
此次會議依據行政許可法有關規定,批準廣東省“十二五”時期在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試,對行政法規、國務院及部門文件設定的部分行政審批項目在本行政區域內停止實施或進行調整。
竹立家表示,廣東省處于改革開放前沿,市場發育程度較高,經濟社會發展正全面進入轉型期,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的要求十分緊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