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非銀部主任柯卡生9日在2012中國信托業高峰論壇上表示,關于房地產信托業務風險,雖然個別公司的個別項目存在風險隱患,但引發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可能性不大。他介紹,在資金運用上,目前信托投資基礎產業1.02萬億元,占信托總規模的21.11%,投資一般工商企業為0.95萬億元,占信托規模的19.68%,投資民營企業為0.96萬億元。
對于房地產信托不大可能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原因,柯卡生認為,一是房地產信托規模僅占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房地產行業融資的6.1%,占全國信托公司受托資產總規模的12.62%,且規模、占比均呈現下降趨勢,對整個房地產行業影響比較有限;二是房地產信托項目實行單獨建賬,單獨核算,項目之間相互獨立,風險不會彼此傳遞;三是合格投資者制度的建立使理性投資者增多,清算壓力比過去有所緩解,尤其是300萬元以上的高端投資者認購金額,占自然人認購總規模的78.4%,具有較高的風險意識和承受能力;四是銀監會對房地產信托業務風險防范,采取比較嚴格的監管措施,包括加強風險提示、日常監測、加強信息披露、提前關注重點公司及重點項目等。
柯卡生表示,在2007年全面實施制度改革初期,銀監會鼓勵信托公司優先解決生存和發展問題。而2010年以來,銀監會更加強調風險提示和風險防范問題!叭魏晤愋偷慕鹑跈C構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定的金融風險,我們更不能保證信托行業不發生任何風險。”柯卡生說,“當前及今后一段時期,我們的目標是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風險底線,努力防范和化解單體機構和單體業務風險!
柯卡生介紹,截至2012年6月底,信托行業房地產信托業務余額為6953億元,其中自然人投資者認購規模為2692億元。今明兩年,集合類房地產信托需兌付金額,在扣除次級后,分別為710.02億元和1842.5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