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重慶市政府日前出臺意見,各區縣將建立城鄉醫療救助基金專賬,統籌調劑使用,同時擴大救助范圍,覆蓋城鄉低保對象、孤兒、重度殘疾人員、家庭困難大學生等8類群體,提高救助標準,22類重大疾病可獲得每年封頂線不低于10萬元的救助。 據了解,重慶各區縣將在社保基金財政專戶中建立城鄉醫療救助基金專賬,除市級下撥資金外,區縣財政以不低于市級下撥補助資金總額的15%給予配套,共同劃入城鄉醫療救助基金統一管理,統籌調劑使用。為引導積極開展救助,各區縣當年籌集的醫療救助基金結余不得超過15%。 重慶市此次還將醫療救助對象擴大為城鄉低保對象、城市“三無”人員、農村五保對象、城鄉孤兒、在鄉重點優撫對象、城鄉重度殘疾人員、民政部門建檔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家庭經濟困難的在校大學生等群體。并采取“病種”和“費用”相結合的方式,對醫療費用過高、自付費用難以承受的救助對象,給予重大疾病醫療救助。 被納入重大疾病醫療救助范圍的特殊病種,包括食道癌、乳腺癌、嚴重多器官衰竭、再生障礙性貧血、尿毒癥、艾滋病機會性感染、重性精神病、血友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1型糖尿病、唇腭裂等22類疾病。 對于救助對象經醫保報銷后的自付費用,按不低于50%或70%的比例給予救助,年救助封頂線不低于10萬元。救助對象患有特殊病種以外的其他疾病,一次住院治療費用超過3萬元的,則可享受“大額費用醫療救助”,年救助封頂線不低于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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