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毒膠囊事件曝光近4個月后,浙江、河北、河南三省已經有總共38名監管人員受到問責。其中,浙江的6名官員已經被檢察機關以涉嫌瀆職犯罪立案偵查。此案也是最高檢重點督辦的毒膠囊案件之一。
眾多監管人員受到問責,再次證明了在食品藥品安全整治的過程中,監管人員瀆職的問題急需解決。近日,最高檢瀆職侵權檢察廳下發了《關于依法嚴懲食品安全領域瀆職犯罪的通知》(以下稱“通知”),要求各級檢察機關反瀆職侵權部門,嚴肅查辦食品生產、流通、銷售各環節監管人員的失職瀆職犯罪案件。
按照最高檢下發的通知要求,檢察機關反瀆職侵權部門將著力查辦五類食品安全領域瀆職犯罪案件,包括徇私情私利,發現問題不依法處理;以罰代管、徇私舞弊,對犯罪案件包庇、縱容;玩忽職守,對行業潛規則不聞不問,對生產經營活動不認真監管;食品安全惡性事件以及社會影響惡劣的危害食品安全事件中的瀆職犯罪案件。
通知要求督辦重點圍繞從食品原料來源到生產、加工、貯運、分銷、零售等各個環節的風險點,并特別強調要重點排查帶有行業共性的食品安全隱患和行業“潛規則”問題,主動從中發現瀆職犯罪案件線索。
同時,最高法院于7月31日通報了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的有關情況。
最高法院統計數據顯示,2012年上半年危害藥品安全的收案數比2011年全年的收案數高出69.88%,食品案的收結案數也接近2011年全年的水平。
最高法院刑二庭副庭長苗有水表示,數量的大幅上升,主要是司法機關加大了對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的打擊力度;同時,刑法修正案修改了相關條款,降低了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入罪門檻。
“這種對食品藥品犯罪嚴懲的狀況,可能比較符合公眾的期待。”南開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宋華琳說,“但我們要清楚的看到,實現食品藥品安全還是需要制度化、常態化的行政監管,更首要的則是企業的自律。”
宋華琳認為,刑事制裁其實應該是食品藥品監管的最后一道防線,事前監管更重要。
最高檢在通知中也提出要求,對于查辦案件中發現的監管機制、體制中存在的問題,要向有關部門和發案單位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共同研究治理食品安全問題的對策,從源頭上減少違法犯罪的發生。
在宋華琳看來,這個銜接機制的健全與否不僅關系到監管人員瀆職問題的處理,更關系到食品安全監管機制的能否理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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