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停止征收出省煤炭二次調節基金的基礎上,
貴州省8月1日起下調煤炭價格調節基金征收標準。 《經濟參考報》記者從貴州省經信委獲悉,近期受多種因素影響,市場煤炭價格下降,庫存增加,出現階段性滯銷。為此,貴州省決定下調征收標準,對原煤按銷售價格(含稅)的4%征收煤調基金,每噸煤調基金低于20元的,按20元征收。按照此前公布的征收標準,對原煤按照銷售價格(含稅)的10%征收,每噸煤調基金低于50元的,按50元征收。 貴州省明確,各地必須嚴格執行調整后的征收政策,加強征收解繳管理,杜絕緩征、少征、漏征、掛賬、截留等現象。 為推進電煤市場化,貴州省調整既有煤調基金征收標準和使用重點,從流通環節改為從生產環節對所有煤炭征收一定的調節基金。 貴州是我國南方最大的產煤省區,也是“西電東送”的主戰場之一,煤炭探明儲量549億噸,擁有盤江集團、水礦集團等一批大型煤炭企業。統計數據顯示,今年前5個月,貴州省全口徑煤炭產量6660萬噸,同比增長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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